*ST阳光向深交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观点网讯:2月26日,*ST阳光发布公告称,公司于当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公告披露,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为-228,112,176.16元,净利润为-218,209,909.77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25,325,641.87元,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332,736,898.94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77,354,571.35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12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第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2026年2月26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期间,公司证券简称仍为“*ST阳光”,证券代码仍为“000608”,股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公告同时提示,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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