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期财报存在重大遗漏行为,*ST海投时任董事、监事等相关责任人收大连证监局警示函
*ST海投5月5日收到大连证监局《关于对陈英杰、吴陆鸿、张伟亮、杜传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大连证监局决定对时任ST海投董事陈英杰、时任ST海投职工代表监事吴陆鸿、时任ST海投总经理助理张伟亮、时任ST海投独立董事杜传利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2)71号)所述事实,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的2016年年报、2017年半年报及年报、2018年半年报及年报、2019年半年报及年报、2020年半年报及年报存在重大遗漏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