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恒立及相关人员收警示函
北京商报讯(记者 马换换 冉黎黎)8月15日晚间,*ST恒立(000622)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公司相关管理人员马伟进、吕友帮、张华于2024年8月14日收到湖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恒立实业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经查,2024年1月31日,*ST恒立披露《2023年度业绩预告》,预计2023年营业收入为1.5亿元至1.8亿元。4月30日,公司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公司经审计的营业收入约为1.11亿元,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7954.06万元。公司在《2023年度业绩预告》中披露的预计营业收入与2023年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差异较大,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一款的规定。马伟进作为公司董事长,吕友帮作为公司总经理,张华作为公司财务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相关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依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马伟进、吕友帮、张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