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28 00:00  铜陵有色(000630)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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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

  为回报全体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67,009,987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1,013,360,798.9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自本次权益分派方案披露日至实施期间,由于公司可转债转股业务致使公司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总股本由12,667,009,987股变动至12,792,920,401股,分配比例由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80元(含税),变动至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92126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及2024年5月31日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

  (二)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

  为积极响应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打造国家级先进结构材料产业,推动公司产业链优化与延伸,公司与招商致远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铜陵市建设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等共同出资成立招商铜冠(铜陵)先进结构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招商铜冠基金”),基金规模为100,400万元。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8,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贸作为普通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8)、2021年7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9),以及2021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57)。

  根据《招商铜冠(铜陵)先进结构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付款通知书》要求,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完成合伙企业出资,公司实际出资总额为人民币8,500万元,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国贸实际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3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及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

  截至2024年6月30日,招商铜冠基金合伙人累计实缴出资额95,900.00万元,归属全体合伙人未经审计的账面所有者权益为100,744.35万元,累计投资项目9个,投资金额合计54,190万元。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长签署:______________

  龚华东

  2024年8月26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公司编制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会成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我们认为: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运作。公司各项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的制定与实施,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通知、召开、表决等均符合法定程序,并建立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依法规范运作,无任何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司董事及经理层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未发现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认真仔细地检查和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认为: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财政法规及国家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的独立董事四名,实际参加的独立董事四名。全体独立董事本着客观公正的立场,就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事项

  (一)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作为一家经国家有权部门批准的规范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提供金融服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双方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充分反映了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的严格监管。在上述风险控制的条件下,同意向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提供相关金融服务。

  (四)公司修订的《关于在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存贷款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能够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有色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维护资金安全。

  (五)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公司融资成本,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事项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评估分析,该报告充分反映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经营资质、内部控制、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状况,未发现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拟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一)公司控股有色财务公司有利于减少关联交易,保持上市公司的资产完整性,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独立性;

  (二)公司控股财务公司有利于公司搭建财务共享平台,实现财务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促进公司产融协同发展;

  (三)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本次拟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有关事项,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24年第二季度发生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事项

  期货保值方面:

  为了确保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正常开展,公司在内控制度中制订并完善了《境外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的管理规定》《期货交易管理制度》,制度中对期货财务结算、保证金管理、实物交割货款的回收及管理和实物异地库存的管理等方面工作均作出明确规定。公司利用衍生金融工具通过套期保值锁定固有利润,规避和减少由于价格大幅波动带来的生产经营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有:

  严格控制衍生金融交易的规模,套期保值量控制在年度自产铜精矿对应的产品数量的一定比例。合理计划和安排使用保证金。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利用期货市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严禁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已明确了套期保值业务的职责分工与审批流程,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监督机制,通过加强业务流程、决策流程和交易流程的风险控制,设立专门的风险控制岗位,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等多种措施控制风险。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公司已设立符合要求的交易、通讯及信息服务设施系统,能够满足期货业务操作需要。

  根据上述情况,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规避和控制经营风险,提高公司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从事金融衍生品交易的人员具有多年操作经验,对市场及业务较为熟悉,能够有效控制操作风险。

  外汇交易方面:

  为锁定公司收入与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保持稳健经营,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该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已建立了《公司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风险可控。

  独立董事:姚禄仕、汤书昆、尤佳、朱明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4-045

  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责任保险的具体方案

  (一)投保人: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三)累计责任限额:10,000万元人民币(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四)保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

  (五)保险期限:1-3年(具体以保险合同为准,后续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六)授权事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与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二、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审议程序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4-046

  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十届七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5.98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和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特定对象按面值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4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4,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60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13,0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6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30Z023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9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802402920022732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全部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75.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所致。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含当前已产生和转出前将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为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5.98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具备结项条件的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5.98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铜陵有色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三)《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4-047

  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公司连续聘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超过8年,需要更换会计师事务所。考虑到公司业态种类多、产业分布广以及更换审计机构审批程序时间等情况,为保持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持续性、稳定性和审计质量,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将按照《选聘办法》规定,尽快在衔接期限内完成更换工作。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概况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8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3.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自律处分1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3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58名从业人员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盛锂电金禾实业兴业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铜冠铜箔合锻智能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卢金海,201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铜陵有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科大讯飞江河集团科大智能科大国创等多家上市公司的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黄晓奇、签字注册会计师毛邦威、签字注册会计师卢金海、项目质量复核人张传艳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预计本期审计费用较上一期审计费用的变化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2023年度年报审计费用为24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40万元,合计人民币28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查,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独立性,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与会董事一致同意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一)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二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4-050

  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划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网络投票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0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24年8月2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等相关公告。上述第4项议案为关联事项,故关联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对该议案需回避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中的审议事项,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1、个人股东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

  2、法人股东

  法人股东应持现行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办理会议登记手续。

  (二)登记时间:2024年9月14日(星期六)、2024年9月18日(星期三),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6:3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二楼),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逍,张宁

  联系电话:0562-5860148;0562-5860149

  电子邮箱:Wangx@tlys.cn;tlyszhangn@126.com

  联系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内西楼铜陵有色公司董事会秘书室,邮政编码:244001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住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30”,投票简称为“铜陵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召开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名称:委托人持有股份性质和数量:

  受托人姓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授权委托书有效日期: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4-051

  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的规定,将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特定对象按面值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4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4,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60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13,0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6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30Z023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2024年1-6月,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2024年1-6月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0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703.22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72.77万元,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6月30日余额合计为775.99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9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802402920022732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213,896.78万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6月30日:

  (一)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

  (二)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附表1: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表1:

  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或“铜陵有色”)的委托,担任铜陵有色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铜陵有色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9号文)核准,公司于2023年9月21日向特定对象按面值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146.0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4,600.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1,600.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213,0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9月26日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30Z0233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2023年9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陵铜都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1308024029200227321)。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与节余情况

  根据公司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公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完成或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全部予以结项。截至2024年7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775.98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超节余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主要系募集资金产生利息收入所致。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含当前已产生和转出前将产生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节余原因

  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原因为募集资金到账前,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了募投项目。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均已完成,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5.98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在节余募集资金转为流动资金后,公司将办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五、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将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自身经营情况做出的合理安排,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促进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审议情况及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将具备结项条件的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募集资金专户余额775.98万元(含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二)监事会审议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七、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铜陵有色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4-043

  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前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全体董事。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出席现场会议董事4人,副董事长丁士启先生和4名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龚华东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公司全体董事作为本议案的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4名关联董事龚华东先生、丁士启先生、胡新付先生和梁洪流先生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4名关联董事龚华东先生、丁士启先生、胡新付先生和梁洪流先生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4名关联董事龚华东先生、丁士启先生、胡新付先生和梁洪流先生实施了回避表决,与会的5名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该议案。公司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20日(星期五)下午14:30时在安徽省铜陵市长江西路有色大院西楼公司办公楼三楼大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十届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2024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4-044

  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七次监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在安徽省铜陵市铜陵有色展示馆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5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李新先生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4人,实际出席监事4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提名蒋培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候选人蒋培进先生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了审查,并征求其本人意见后,认为蒋培进先生符合监事任职资格,监事会同意提名蒋培进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投资项目相一致,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与有色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持续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对有色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拟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收购有色财务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提示性公告》。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蒋培进先生:1970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电气高级工程师。2010年5月至2012年5月任国贸分公司副经理(主持工作),铜陵有色上海国贸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2012年5月至2015年9月任金威铜业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5年9月至2016年11月任有色控股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助理;2017年3月至2020年1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铜陵有色党委书记、总经理;2020年1月至2023年2月任有色控股公司党委委员、董事,铜陵有色党委书记、总经理。2023年2月至2023年4月任有色控股党委副书记、董事,铜陵有色党委书记、总经理。2023年2月至今任有色控股党委副书记、董事。2015年12月至2024年8月任铜陵有色董事。

  蒋培进先生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蒋培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5,600股。蒋培进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査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査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630证券简称:铜陵有色公告编号:2024-041

  债券代码:124024债券简称:铜陵定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