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发恒业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张良)顺发恒业7月21日午间发布公告,公司及相关人员于7月1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顺发恒业股份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顺发恒业及相关人员存在存货相关信息披露不准确、与财务公司的往来信息披露不准确、业务独立性存在缺陷等问题。此外,公司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不规范、会计处理不规范、用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顺发恒业及相关人员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公司方面表示,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所指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并认真吸取教训。公司将严格按照浙江证监局的要求,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并在期限内向浙江证监局提交书面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