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终止向第一大股东不超3亿元定增
中国经济网北京4月25日讯 三木集团(000632.SZ)昨晚披露《关于终止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公告》,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议案》,决定同意终止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
关于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原因,三木集团表示,自公司披露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以来,公司董事会、管理层及相关中介机构一直积极推进本次发行的各项工作,基于内外部环境变化等因素,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因素及公司实际情况,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审慎分析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
公司还称,公司目前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正常进行,公司终止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与可持续发展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于2023年2月28日晚披露的《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显示,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三联投资系公司第一大股东,共1名特定对象,符合中国证监会等证券监管部门规定的不超过三十五名发行对象的规定。三联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因此,三联投资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截至预案公告日,三联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8.06%的股份。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拟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3.7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本次发行的A股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80,000,000股(含本数),未超过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
截至预案公告日,三联投资直接持有公司18.06%的股份,国资营运公司直接持有三联投资100%股权,并且直接持有公司3.41%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二者合计直接持有公司21.47%的股份。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直接持有国资营运公司100%股权,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按照本次发行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三联投资持股比例将会上升,国资营运公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局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据三木集团2023年年报,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9.12亿元,同比减少0.3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9亿元,同比减少2245.6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27亿元,同比减少2978.5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7320.32万元,同比减少13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