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控股子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青岛证监局警示函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11月4日,三木集团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盈科汇金(青岛)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青岛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决定书提到:“经查,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在基金业协会登记的公司名称、办公地址、股东、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与实际情况不符。詹志斌自2019年12月至2024年1月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未能履职尽责、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
上述行为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四条、第二十五条的规定。
三木集团表示,因控股子公司盈科汇金未按规定及时更新管理人有关信息,在收到警示函后,公司、控股子公司盈科汇金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并将严格按照青岛证监局的要求,对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积极整改。三木集团、控股子公司盈科汇金及相关人员将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理解,不断提高内控管理质量,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的意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三木集团2024年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32亿元,同比减少8.68% ;归母净利润-9116万元,同比下滑878.44%;扣非净利润-1.03亿元,同比下滑1243.99%。(郭钦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