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集团:持股 5%以上股东所持部分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三木集团11月15日发布《福建三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股份可能会被司法强制执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内容显示,其持股约为6.02%的股东上海阳光龙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龙腾”)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近日由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和上海金融法院分别向华泰证券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委托华泰证券协助执行股票处置事宜,从而将导致阳光龙腾所持三木集团股票数量发生变动。
当前,阳光龙腾持有三木集团股份28030758股(约占三木集团总股本比例6.02%)。华泰证券拟计划将以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的方式协助执行,本次减持股票不超过6360537股,约占三木集团总股本的1.37%。
据公告内容,阳光龙腾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股份变动不会导致三木集团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情况产生影响。(郭钦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