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2日
2. 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监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27日14:30
2.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09:15~15:00的任意时间。
(五)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2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报告厅(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62号MSD-B1座15层1503)。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二)议案内容披露情况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汇编》。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2. 法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
3. 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4. 股东可以采用电话、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11月23日和2023年11月24日(9:00~17:00)。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务常设联系人杨雪晶女士和冯昱先生;联系电话:022-65175652;联系传真:022-65175653;电子邮箱:dm@tedastock.com。
(五)本次股东大会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代码为“360652”,投票简称为“泰达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为: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11月27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27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有效期至: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2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主席辞职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变动原因,韩颖达先生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韩颖达监事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监事会时生效。截至披露日,韩颖达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韩颖达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和监事会对韩颖达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监事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9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同意提名王光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1月10日
简 历
王光华 男,39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直属纪委书记、审计中心主任。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职员、办公室秘书科职员、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职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天津泰达城市综合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弘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硕士研究生,会计师。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8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管学斌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到龄退休,董事管学斌先生申请辞去董事职务(一并辞去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根据《公司法》等有关规定,管学斌董事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截至披露日,管学斌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则,尽快完成董事补选工作。
公司和董事会对管学斌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工作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0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指定副总经理
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财务总监赵春燕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原因,赵春燕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赵春燕女士不再在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赵春燕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截止披露日,赵春燕女士持有本公司股票11,000股。赵春燕女士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有关上市公司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买卖的相关规定。
赵春燕女士在担任公司财务总监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和董事会对赵春燕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情况
为保证公司的日常运作及财务工作的有序开展,2023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王贺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公司将根据相关要求,尽快完成新的财务总监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0日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11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因原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辞职,应出席监事四人,实际出席四人(其中委托出席一人,以视频方式出席二人)。监事姜晓鹏先生因工作原因无法出席,在充分知晓议题的前提下,书面委托职工监事陈翀女士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监事韩琳女士、职工监事王天昊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监事陈翀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补选第十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原监事会主席韩颖达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监事并监事会主席职务。经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推荐,提名王光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任期一致。候选人简历附后。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及补选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2)。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年11月10日
简 历
王光华 男,39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风廉政室(党委巡察工作办公室)主任、直属纪委书记、审计中心主任。历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职员、办公室秘书科职员、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综合行政部职员、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职员、董事会办公室副主任、董事会办公室主任。兼任天津泰达城市综合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泰达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弘达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硕士研究生,会计师。
三、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提名为监事的情形。
四、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五、截至披露日,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七、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八、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3-109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11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23年11月9日在公司15层报告厅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六人)。董事贾晋平先生、董事崔铭伟先生、董事韦茜女士、独立董事杨鸿雁女士、独立董事李莉女士和独立董事葛顺奇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董事长张旺先生主持会议,部分监事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因工作调整原因,赵春燕女士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在聘任新的财务总监前,董事会指定公司副总经理王贺先生代为履行财务总监职责。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财务总监辞职及指定副总经理代行财务总监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0)。
(二)关于提议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于2023年11月27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3)。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