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655证券简称:金岭矿业公告编号:2024-044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95,340,23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子公司金召矿业停产及复产事项
报告期内,子公司金召矿业停产及复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23日和4月30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金召矿业停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9)和《关于子公司金召矿业复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3)。
(二)子公司金钢矿业采矿权延续完成事项
报告期内,子公司金钢矿业采矿权延续完成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6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金钢矿业采矿权拟延续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关于子公司金钢矿业采矿权拟延续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关于子公司金钢矿业采矿权延续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以下无正文,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签字盖章页]
[本页无正文,为“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签字盖章页]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王其成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000655证券简称:金岭矿业公告编号:2024-043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书面送达和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2024年8月22日15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迟明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其中以视频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三名,分别是迟明杰先生、陈剑先生和孙晓琳先生。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4)。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为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股东大会授权,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95,340,23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906,804.6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3、审议通过《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属于关联事项,关联董事迟明杰先生、刘纯先生、张新福先生、陈剑先生、宁革先生对此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发表了审核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山东钢铁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风险持续评估报告》和《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核意见》。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55证券简称:金岭矿业公告编号:2024-046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2日以专人书面送达方式发出,2024年8月22日16:00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尧伟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和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44)。
2、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提出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55证券简称:金岭矿业公告编号:2024-045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2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该预案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79,889,253.4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38,266,243.08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71,440,827.60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846,714,668.89元;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7,721,910.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811,993,723.40元,减去报告期已分配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71,440,827.60元,减去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0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808,274,806.26元。(以上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及整体财务状况,为回报投资者并树立股东对公司的长期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当前总股本595,340,23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1,906,804.60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依照变动后的股本为基数实施并按照上述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2024年5月21日,公司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2024年中期分红条件,未超过2024年中期分红上限,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发展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中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该方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三、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提出的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投资者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
证券代码:000655证券简称:金岭矿业公告编号:2024-047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通知》(财会〔2023〕21号),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进行进一步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2.会计政策变更的日期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通知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