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股份收到深交所关注函 涉及破产重整、是否存在忽悠式增持
新京报讯 (记者徐倩) 5月23日,金科股份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交所关注函。深交所就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简称“端恒建筑”)向法院申请对金科股份进行重整、控股股东重庆市金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科控股”)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事项对金科股份发出了关注函。
在关注函中,深交所提出,近期,金科股份实控人黄红云、金科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多次被强制平仓,要求金科股份结合近期平仓情况说明金科控股的履约能力,是否存在忽悠式增持,并结合减持、平仓等情况说明本次增持事项是否构成短线交易,所持股份后续如继续平仓,是否存在因构成短线交易等情形增持事项无法实施的风险。
同时,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说明端恒建筑持有公司债权的具体情况,包括产生原因、债权金额、偿付情况等,并逐笔说明前述债务是否已到期,以及由此申请对公司破产重整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合理合规。
金科股份还需要核查并说明端恒建筑是否与公司、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或者可能造成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其向法院提出重整是否受前述相关主体驱使,公司是否存在通过破产重整进行逃废债、损害债权人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同时,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根据其相关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详细说明相关被申请破产重整事项被法院受理存在的具体障碍情形,以及相关重大不确定性风险。同时,结合公司目前生产经营、债务情况,基本面的变化情况等,充分揭示破产重整未被受理或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重大不确定性。
对于金科股份股价近期持续下跌,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及相关方说明是否存在“上市公司及有关各方不得通过披露破产事项,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情形,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向深交所提交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及进程备忘录、披露专项自查报告,充分揭示公司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以及公司可能因重整失败被宣告破产进而面临的终止上市风险。
深交所要求金科股份在2023年5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构。
昨日晚间,金科股份披露了重庆端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申请对金科股份进行重整的公告,控股股东金科控股也在同日发布增持公告。
截至今日收盘,金科股份报1.07元/股,下跌4.46%,股价若持续下跌将会触及“1元面值退市”。
编辑 武新
校对 李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