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林业:两非独立董事因工作调整辞职
8月11日,永安林业公告,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丽杰、王天敬的书面辞职报告,二人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丽杰、王天敬的辞职将导致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因此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刘丽杰、王天敬仍应当履行董事职务。(永安林业公告)
8月11日,永安林业公告,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刘丽杰、王天敬的书面辞职报告,二人因工作调整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刘丽杰、王天敬的辞职将导致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因此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刘丽杰、王天敬仍应当履行董事职务。(永安林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