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鸿:子公司中油金鸿起诉多家公司股权转让案获法院受理,合计追偿超2.74亿元
ST金鸿1月10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法院下达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油金鸿”)转让绥化市中油金鸿燃气供应管理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诉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一案的受理通知书、民事起诉状;关于中油金鸿转让莱芜金鸿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诉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一案的受理通知书、民事起诉状;中油金鸿转让宁阳金鸿天然气有限公司股权事项诉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一案的受理通知书、民事起诉状。
中油金鸿请求判令原被告双方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被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向其支付资金往来款1.55亿元;判定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881.37万元;判令被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向其赔偿其为本案所支付的律师费12.5万元。以上金额暂合计为1.64亿元。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判令原被告双方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被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向其支付资金往来款5689.16万元;判令被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向其支付违约金324.28万元;判令被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向其赔偿其为本案所支付的律师费12.5万元。以上金额暂合计为6025.95万元。
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判令原被告双方继续履行《股权转让协议》及其补充协议,被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向其支付资金往来款4676.17万元;判令被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向原告中油金鸿天然气输送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266.54万元;判令被告天津新奥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向其赔偿其为本案所支付的律师费12.5万元。以上金额暂合计为4955.2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