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04-15 05:05  大连友谊(000679)公司分析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主要业务之一是零售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39,733亿元,比上年下降0.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93,961亿元,下降0.4%。按消费类型分,2022年商品零售395,792亿元,比上年增长0.5%;餐饮收入43,941亿元,比上年下降6.3%。按零售业态分,2022年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零售额比上年分别增长3.0%、3.7%、3.5%、0.2%,百货店下降9.3%。2022年,全国网上零售额137,853亿元,比上年增长4.0%。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119,642亿元,增长6.2%,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7.2%;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用类商品分别增长16.1%、3.5%、5.7%。

  2022年传统零售业在宏观经济与互联网双重打击下是困难重重而又韧性生长的一年。整体宏观经济影响叠加周期性低谷,实体零售业经受了严峻的冲击和挑战,业绩普遍承压。不完全统计,2022年,全国至少有42家百货门店停业闭店,百货上市企业普遍业绩承压,在客流下滑、消费减弱的大形势下,关店止损是百货企业无奈的选择。传统百货数量减少是趋势,但优质的百货商场依旧会是城市的潮流风向地标。展望2023年,消费复苏和趋势向好可以预见,但也可能依旧存在不确定性。唯有坚定信心,行动破局,才有可能迎来百货业的重生。

  公司零售业集中在大连地区,以百货店(友谊商城)为主,区域内有多家大型零售企业,竞争比较激烈。2022年在宏观经济下行持续影响下,公司零售门店虽历经短期闭店等不利因素,但为实现公司零售业稳定发展,公司仍坚持以现有业务区域为发展重心,强化品质保证,贴近生活,从增强业态组合、优化购物体验互动来进行经营的升级改造,确保公司的经营优势和市场影响力。报告期内,公司零售门店销售正在逐步恢复中,但距离以前年度销售水平仍有差距,销售未达预期。

  公司主要业务之一是房地产业。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32,895亿元,比上年下降10.0%;其中,住宅投资100,646亿元,下降9.5%,办公楼投资5,291亿元,下降11.4%,商业营用房投资10,647亿元,下降14.4%。房屋新开工面积120,587万平方米,下降39.4%。其中,住宅新开工面积88,135万平方米,下降39.8%,办公楼新开工面积3,180万平方米,下降39.1%,商业营用房新开工面积8,195万平方米,下降41.9%。商品房销售面积135,837万平方米,比上年下降24.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下降26.8%,办公楼销售面积下降3.3%,商业营用房销售面积下降8.9%。商品房销售额133,308亿元,下降26.7%,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28.3%,办公楼销售额下降3.7%,商业营用房销售额下降16.1%。

  整体来看,行业增速自2016年以来持续放缓,特别是2021年下半年至今市场降温明显,房企销售去化及回款压力增加。综上数据可见,尽管行业政策面释放宽松信号,但2022年多项房地产数据指标仍保持下探,其中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额同比降幅为10%,罕见进入到两位数行列。2022年房地产市场供需两端面临冲击和压力,数据指标持续恶化,短期内房地产市场仍难言乐观。而从企业发展战略角度,近年房地产行业监管不断收紧、叠加市场降温、项目去化率表现不佳,多数企业销售承压、短期资金压力较大。新常态下,高杠杆、高负债运营模式无法持续。

  公司房地产业集中在大连地区,即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开发的“金石谷”项目,以前年度该项目因政策原因处于暂缓建设阶段,公司对其开发一直保持着持续的调研和论证。2021年9月公司接到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文件,要求公司按照整体主动退出球场标准进行整改。公司按照政府要求,整体消除了该项目的球场特征,并封存了部分建筑,同时公司也在项目所在地政府的支持下,启动了项目整体转型的调研工作,目前正在制定转型发展方案。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股东诉讼进展

  公司原控股股东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因与凯生经贸、武信投资控股、武信投资集团上市公司收购纠纷,向凯生经贸、武信投资控股、武信投资集团提起诉讼。2020年10月,一审判决后,公司接到控股股东武信投资控股函告,其认为:该判决尚未生效,不具备强制执行效力;判决内容有失公允,与事实不符,于法无据,不认可判决结果,将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上诉。2021年5月,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的二审判决,本案二审判决后,公司积极跟进后续进展情况。2021年7月,公司收到最高人民法院送达的凯生经贸、武信投资控股、武信投资集团关于上市公司收购纠纷一案《再审申请书》,凯生经贸、武信投资控股、武信投资集团就该案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22年4月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1]最高法民申5042号),认为本案主要争议焦点涉及的主要事实,原审判决并未查清,导致法律适用错误,结果有失妥当,裁定如下:①指令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②再审期间,中止原判决的执行。2023年3月,公司收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2]辽民再29号),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裁定,认为原审判决对于“案涉合作协议是否有效”、“武信深圳公司是否违约以及如果违约应如何承担责任”、“已付款项性质”等争议焦点存在事实查明不清等问题,裁定如下:①撤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2021)辽民终54号民事判决及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辽02民初949号民事判决;②本案发回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故公司暂无法准确判断判决结果及其对期后利润的影响。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剑

  2023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000679股票简称:大连友谊编号:2023—01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自2011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大华事务所在执业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经公司审慎研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建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大华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历史沿革:本所品牌源自1985年10月上海财政局和上海财经大学共同发起设立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1月26日,为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遵照财政部《关于加快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方针,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与广东大华德律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几家较大规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整体合并。合并重组、整合后北京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更名为“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8月31日,更名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1年9月,根据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大中型会计师事务所采取特殊普通合伙组织形式的暂行规定》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11月3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北京市财政局京财会许可[2011]0101号批复。2012年2月9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登记设立。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业务资质:1992年首批获得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2006年经PCAOB认可获得美国上市公司审计业务执业资格,2010年首批获得H股上市公司审计业务资质。

  是否曾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是。

  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风险基金2020年度年末数为405.91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7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无

  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大华国际会计公司在华的唯一协调和联络机构。

  (二)人员信息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272人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1,60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000人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和从业经历等: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孙劲松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从业经历: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

  (三)业务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1年度业务总收入为309,837.89万元;2021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275,105.65万元;2021年度证券业务收入为123,612.01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49;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为50,968.97万元。

  主要服务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建筑业。

  是否有涉及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是

  (四)执业信息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是否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刘璐,注册会计师,合伙人,1992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绩效考核、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9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劲松,注册会计师,1994年开始从事审计业务,至今参与过多家企业改制上市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清产核资、证监局及财政部检查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从事证券业务的年限27年,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志刚,2008年5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10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超过2家次。

  (五)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律处分1次;8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2次。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六)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华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审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建议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大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于拟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华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拟聘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1.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机构。

  2.关于聘请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报备文件

  (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相关事项的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五)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0679股票简称:大连友谊编号:2023—016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变更日期

  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

  (一)《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2.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主要内容包括:

  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以下简称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第十一条(二)、第十三条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

  对于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企业应当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通常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更为直接相关,企业应当按照与过去产生可供分配利润的交易或事项时所采用的会计处理相一致的方式,将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或所有者权益项目(含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应当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3.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企业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企业应当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上述规定同样适用于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企业应当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果企业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适用本解释的上述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0679股票简称:大连友谊编号:2023—018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二)业绩预告类型:亏损

  ■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近年来,零售行业线下实体以及跨界竞争不断加剧。报告期内,公司零售门店积极应对市场变化,通过升级改造优化品牌结构,强化内部管理、降费增效,公司业绩逐步提升,但尚未达到往年盈利水平。

  四、风险提示

  (一)本次业绩预告的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具体数据将在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0679股票简称:大连友谊编号:2023—011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0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

  (二)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到会7名。

  (四)会议由董事长李剑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三)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96,898.81万元,负债总额为64,842.32万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所有者权益为36,930.73万元;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总额为14,946.23万元,营业利润为-5,977.45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016.26万元。2022年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2.72%,每股净资产为1.04元。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期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5,727,360.54元,加上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346,389,631.61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72,116,992.15元。经董事会研究决定,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公司2022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财政部审核批准,具有证券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公司董事会决定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单位,审计费用64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44万元,内控审计费用20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3年5月5日(星期五)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4月27日(星期四)。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0679股票简称:大连友谊编号:2023—017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九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决定于2023年5月5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5月5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进行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2023年4月27日(星期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星海广场B3区35-4号公建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5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3年4月27日、28日9:00――15:30

  (三)登记地点: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411-82802712

  联系传真:0411-82802712

  联系人:杨浩

  (五)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六、备查文件

  2023年4月1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一)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1、投票代码为“360679”

  2、投票简称为“友谊投票”

  (二)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三)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投票时间:2023年5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二)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5日9:15—15:00。

  (二)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三)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委托人股东帐号:

  代理人(签名):代理人证件号码:

  委托时间:年月日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

  说明:

  1、股东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上“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打“√”。

  2、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3、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附件3: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出席股东大会回执

  致: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截止2023年4月2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股,拟参加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出席人签名:

  股东账号:

  股东签署:(盖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及复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79股票简称:大连友谊编号:2023—012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3年3月30日分别以专人、电子邮件、传真等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文件送达通知。

  (二)监事会会议于2023年4月13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到会3名。

  (四)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高志朝先生主持。

  (五)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编制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审核,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2.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的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和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要求;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能有效运行,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的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年12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其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修订,公司将对原采用的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二)监事会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

  证券代码:000679证券简称:大连友谊公告编号:2023-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