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10-23 00:00  东方电子(000682)个股分析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0682证券简称:东方电子公告编号:2024-37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主营业务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财务报表。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导致公司最近两年已披露的年度财务报告出现盈亏性质改变。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应收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39,076,801.61元,增幅225.30%,主要系公司本期采用商业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2、应收款项融资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52,996,583.17元,增幅62.95%,主要系公司本期采用银行承兑汇票结算货款增加所致。

  3、预付款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27,693,800.35元,增幅79.31%,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规模扩大,预付原辅材料

  款增加所致。

  4、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89,459,068.50元,增幅240.17%,主要系公司本期业务规模扩大,相应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5、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2,068,504.79元,减幅100.00%,主要系公司长期应收款本期到期所致。

  6、在建工程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88,607,453.75元,减幅87.50%,主要系公司本期部分在建工程转资所致。

  7、开发支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11,983,705.72元,减幅72.43%,主要系公司本期部分资本化研发项目结项所致。

  8、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31,205,976.55元,减幅30.95%,主要系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合同资产减少所致。

  9、应付票据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39,900,313.96元,增幅101.87%,主要系公司本期使用票据支付货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减少63,339,095.97元,减幅44.99%,主要系公司本期上缴期初税费所致。

  11、租赁负债期末余额比年初余额增加1,998,079.96元,增幅37.90%,主要系公司本期租赁办公房产增加所致。

  12、资产减值损失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3,141,966.40元,减幅150.17%,主要系公司本期计提合同资产坏账准备减少所致。

  13、营业外收入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2,451,300.42元,增幅307.45%,主要系公司本期收取供应商质量考核款增加所致。

  14、少数股东损益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1,417,021.75元,减幅265.19%,主要系公司本期部分非全资子公司经营业绩同比下降所致。

  15、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91,637,919.14元,减幅44.30%,主要系公司本期支付的投标、履约保证金等增加所致。

  16、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减少15,786,432.23元,减幅50.27%,主要系公司本期购买理财产品净增加所致。

  17、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加101,563,114.12元,增幅55.42%,主要系公司本期取得银行借款增加、支付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款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方正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发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征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方正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邓发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征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82证券简称:东方电子公告编号:2024-38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汇编(2024)》(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相关规定要求进行的相应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日期

  2024年3月,财政部会计司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明确了关于保证类质保费用的列报规定。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会计司于2024年3月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规定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采用财政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企业提供的、不能作为《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第十五章收入规定的单项履约义务的质量保证(以下简称保证类质量保证),适用第十四章或有事项的规定。

  企业因保证类质量保证产生的预计负债,应当按确定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预计负债”科目。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规定,公司计提的保证类质保费用计入营业成本,不再计入销售费用。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2024》进行的相应变更,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重述了比较期间合并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82证券简称:东方电子公告编号:2024-35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董事。本次会议是临时会议,应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的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方正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会议通知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1,187,396.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9,859,828.6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09,473,352.0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5,073,090.24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5,073,090.2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实施如下:

  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340,727,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49,606,899.26元,不分配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通知另行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审计委员会委员签字并盖章的审计委员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21日

  证券代码:000682证券简称:东方电子公告编号:2024-36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勇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议案的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4年三季度报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4年三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1-9月合并报表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21,187,396.3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29,859,828.63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309,473,352.02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85,073,090.24元。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为基数,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85,073,090.2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实施如下:

  以2024年9月30日总股本1,340,727,0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0.37元(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49,606,899.26元,不分配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其中,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东方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