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兴能源:拟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
本文源自:金融界
金融界5月15日消息,远兴能源公告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5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 14 名激励对象离职,22 名激励对象退居二线,3 名激励对象退休,3 名激励对象受证监局行政处罚已不符合激励条件,5 名激励对象因职务调整等需调减授予数量。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所持有的限制性股票 2,043.75 万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55%。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37.39亿 股减少为 37.19亿 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 37.39亿 元减少为 37.19亿 元。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要求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请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包括申报时间、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申报所需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