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证券涉豫金刚石造假案被罚没754万 一季度净利增244%两大股东或继续减持
来源:长江商报
时隔七年,东北证券(000686.SZ)涉豫金刚石定增旧案被罚。
5月14日晚间,东北证券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东北证券涉嫌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拟决定对东北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88.68万元,并处以566.04万元罚款,合计罚没754.72万元。同时,直接负责的五名主管人员分别被给予警告,以及5万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2020年豫金刚石被监管查出曾连续多年财务造假,于2022年被强制退市。尽管注册制全面铺开后,中介机构“立案调查连坐机制”发生变化,但被立案调查对于东北证券而言影响不小。其中,东北证券前两大股东减持计划就被迫暂停。随着此次处罚落地,上述两大股东减持计划或将继续推进。
数据显示,2022年东北证券实现营业收入50.77亿元,同比减少32.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利润,下同)为2.31亿元,同比减少85.78%。不过,2023年一季度,随着市场回温,东北证券实现营业收入18.44亿元、净利润3.7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30.73%、244.09%。
涉七年前保荐项目造假案被罚
被立案调查已有三个月,东北证券涉豫金刚石造假案处罚落地。
5月14日晚间,东北证券披露公告,公司于5月12日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东北证券涉嫌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案,已由中国证监会调查完毕,中国证监会依法拟对公司做出行政处罚。
经证监会查明,东北证券系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保荐人,中国证监会在豫金刚石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审查反馈意见中要求保荐机构对本次发行对象的认购资金来源及合法性、是否具备履行认购义务的能力进行核查,公司未按要求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之一天证远洋的资金来源审慎核查。天证远洋实际出资与其承诺不符。公司出具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与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不仅如此,证监会还指出,东北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对募集资金置换预投资金事项审慎核查,未充分核查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情况,未充分关注募投项目流动资金的用途和程序,未对涉诉事项保持合理的职业怀疑。
综上,东北证券在持续督导期间未勤勉尽责,公司出具的2016年至2018年度相关持续督导及现场检查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为,东北证券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保荐人出具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保荐书,或者不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情形。
依据相关规定,证监会拟决定对东北证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没收保荐业务收入188.68万元,并处以566.04万元罚款,合计罚没754.72万元。同时,负责上述项目的五名保荐代表人分别被给予警告,以及5万元至20万元不等的罚款。粗略计算,东北证券此张罚单涉及罚款总额达819.7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豫金刚石案曾被证监会定性为“一起上市公司长期系统性造假的典型案件”。由于涉案金额巨大,违法性质严重,市场影响恶劣,尽管豫金刚石已在2022年6月摘牌退市,但作为曾经的保荐机构,东北证券依旧被追究责任。
2022年投行业务收入大降56%
尽管注册制全面铺开后,中介机构“立案调查连坐机制”发生变化,但被立案调查对于东北证券而言影响仍然不小。
长江商报记者注意到,2022年7月,东北证券第一大股东亚泰集团曾计划将其持有的东北证券不超过30%股权出售给长春市城市发展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发集团”)。该次交易完成后,长发集团或将取代亚泰集团,成为东北证券第一大股东。
同年11月,东北证券第二大股东吉林信托也曾计划减持公司不超过1%股份。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期间,公司大股东不得减持股份,亚泰集团意向转让公司股份事项及吉林信托拟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均属于规定不得减持范畴,两大股东的减持事项也将暂缓。
本月初,东北证券曾披露,吉林信托减持计划时间区间届满,减持计划结束,吉林信托未实施减持。不过,随着此次处罚落地,上述两大股东减持计划或将继续推进。
值得关注的是,作为东北地区的老牌券商,东北证券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50.77亿元,同比减少32.1%;净利润为2.31亿元,同比减少85.78%。报告期内,东北证券的投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67亿元,同比减少56.45%,营业利润率19.17%,同比减少28.1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完成股权项目仅有4个,其中非公开发行项目2个,北交所首发项目2个。
一季报显示,报告期内东北证券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投资收益分别为7760.99万元、2.53亿元,同比增长413.1%、5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