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对东北证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
转自: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 (记者 王彦琳)10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对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中国证监会表示,经查,发现东北证券存在质控、内核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部分项目质控底稿验收把关不严、未建立完善对外报送文件核查把关机制、个别项目持续督导未勤勉尽责等问题。上述情况违反了《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五十七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六条、《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下称《合规管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按照《合规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东北证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