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炼石重整申请获法院裁定受理,9月25日起“披星戴帽”

查股网  2025-09-24 10:45  ST炼石(000697)个股分析

ST炼石(000697)于2025年9月23日公告,公司收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及《决定书》,法院正式裁定受理公司的重整申请。与此同时,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被指定为公司管理人。

因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炼石”变为“*ST炼石”,证券代码仍为“000697”。

公司股票于2025年9月24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将自2025年9月25日开市起复牌。复牌后,公司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法院裁定重整,退市风险加剧

成都中院在(2025)川01破申19号《民事裁定书》中明确指出,ST炼石作为四川省航空精密零部件加工制造产业的知名上市公司,“科技属性强、产业价值突出、重整投资市场反响积极”。

法院认为,通过重整程序可以化解ST炼石的债务危机,恢复其持续经营能力,并促进航空产业发展9。

根据《上市规则》第9.4.1条第(九)项的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更为严峻的是,如果公司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ST炼石的重整工作并非突如其来。公司早在2025年1月便召开了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议案》。

随后于2025年5月9日,公司向成都中院提交了重整及预重整申请资料。6月6日,成都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

预重整期间,临时管理人已基本完成财产调查、债权预登记与预审查、重整投资人招募遴选等主要工作。

2025年9月11日,公司、临时管理人与各中选重整投资人或其指定主体分别签署了《预重整投资协议》。这一重要进展为正式重整奠定了坚实基础。

债务危机凸显,重整价值获认可

成都中院在裁定受理重整申请时指出,ST炼石应于2025年1月2日、4月22日支付到期债务本金及利息分别为0.77亿元、9.48亿元,这些债务已经实质性违约。

法院认为,ST炼石存量货币资金严重不足且资产在短期内难以处置变现,高负债情况下公司持续亏损且扭亏困难,难以依靠经营业务筹集资金偿还债务,公司“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具备破产原因”。

尽管如此,法院仍认可了ST炼石的重整价值。作为航空航天领域的重要企业,ST炼石拥有较强的科技属性和产业价值。

据公告显示,临时管理人已就出资人权益调整、债权分类及清偿方案、重整投资人引入等形成初步方案。

根据公告,ST炼石拟向法院提交关于重整期间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申请。若法院批准,公司将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

北京金杜(成都)律师事务所作为正式指定的管理人,将履行包括接管债务人财产、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决定继续或停止债务人营业等法定职责。

对于预重整期间已经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相关债权申报继续有效,在重整阶段无需另行申报。

ST炼石能否通过重整摆脱困境,市场将持续关注。根据公告,公司股票将于9月25日复牌,股票简称正式变更为“*ST炼石”。

重整程序能否成功化解ST炼石的债务危机,恢复其持续经营能力,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