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化工被立案调查,受损投资者可预报名参与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文|肖文竹编|深海
8月9日,沈阳化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22024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19年3月21日至2023年4月28日期间买入,并且在2023年4月28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或在上市后至2024年8月9日收盘前买入,并且在2024年8月9日收盘时仍然持有沈阳化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符合以上任一区间,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7月19日,沈阳化工发布关于子公司股权转让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沈阳化工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通过公开市场挂牌转让方式,转让持有的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大南京”)100%股权。经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竞价,南京诚志清洁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诚志”)为受让方,受让价格为人民币15838.68万元。公司已收到北京产权交易所发来的《交易签约通知书》,并和中化东大完成与受让方的相关股权转让合同签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9日披露的《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挂牌转让子公司山东蓝星东大(南京)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近日,公司完成了本次股权变更的工商变更登记相关手续,收到《股权交割证明》。本次变更后,公司对东大南京持股比例由100%变更为0%,东大南京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天眼查显示,沈阳化工成立于1996年,中国中化成员,位于辽宁省沈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