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动态|代董事长等人垫付罚款190万元 模塑科技收深交所监管函
新华报业网讯5月4日晚,模塑科技收到深交所监管函。
监管函显示,2023年4月25日,模塑科技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等公告显示,公司代控股股东关联方、董事长兼总经理曹克波,财务总监钱建芬,副总经理朱晓华垫付罚款合计190万元,构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违规财务资助。2023年1月,前述资金已收回。
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4.1.1条、第4.1.3条、第6.3.12条,以及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1.2条、第1.3条、第5.4条、第6.1.5条的规定。
此外,模塑科技于2022年12月30日收到江苏证监局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江苏证监局指出,模塑科技通过违规多确认收入、少确认成本及费用方式,虚增2020年度利润总额3197.01万元,占2020年度披露的利润总额(3356.73万元)的95.24%,导致模塑科技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江苏证监局对模塑科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20万元罚款;对董事长、总经理曹克波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对财务总监钱建芬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副总经理朱晓华、财务经理刘华给予警告,并各处以50万元罚款。
据公开信息显示,模塑科技主要从事汽车保险杠等零部件、塑料制品、模具、模塑高科技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从业绩来看,模塑科技2023年一季度报告显示,营业收入17.68亿元,同比增长14.1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67亿元,同比下降28.39%。
新华日报·财经记者 何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