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http://ddx.gubit.cn  2023-10-27 05:00  厦门信达(000701)公司分析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3-88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2022年11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规定“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公司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注:上表中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包含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永续债持有人的利息93,011,499.07元,扣除永续债利息后,年初至报告期末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188,152,260.41元,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时均扣除了永续债及利息的影响。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1、本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因持有外汇衍生品合约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衍生金融资产增加;

  2、本报告期末应收票据较年初减少,主要是商业承兑汇票到期托收;

  3、本报告期末应收款项融资较年初减少,主要是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及到期托收;

  4、本报告期末预付款项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供应链业务预付货款增加;

  5、本报告期末存货较年初增加,主要是供应链业务存货增加;

  6、本报告期末合同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智慧城市业务确认的合同资产增加;

  7、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结构性存款余额增加;

  8、本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增加对联营企业的股权投资;

  9、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权益工具投资增加;

  10、本报告期末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汽车经销展厅工程增加;

  11、本报告期末使用权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收购保利汽车有限公司后相应的使用权资产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12、本报告期末商誉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收购保利汽车有限公司所致;

  13、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确认的可弥补亏损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

  14、本报告期末其他非流动资产较年初减少,主要是一年以上的合同履约成本重分类至流动资产;

  15、本报告期末短期借款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业务开展需要增加银行借款;

  16、本报告期末衍生金融负债较年初减少,主要是本期末因期货合约公允价值变动确认的衍生金融负债减少;

  17、本报告期末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供应链业务预收货款增加;

  18、本报告期末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主要是本期发放上年末工资绩效;

  19、本报告期末应交税费较年初减少,主要是本期缴纳上年末应缴税费;

  20、本报告期末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年初减少,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减少;

  21、本报告期末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末待转销项税额增加;

  22、本报告期末长期借款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本期增加长期借款融资;

  23、本报告期末租赁负债较年初增加,主要是收购保利汽车有限公司后相应的租赁负债纳入合并范围所致;

  24、本报告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较年初增加,主要是因使用权资产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

  25、本报告期末库存股较年初减少,主要是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

  26、本报告期末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度末增加,主要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增加;

  27、年初至报告期末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汇率波动的影响减少;

  28、年初至报告期末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

  29、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期货及外汇合约的处置收益减少;

  30、年初至报告期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持有的期货及外汇合约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增加;

  31、年初至报告期末信用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

  32、年初至报告期末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房产处置收益增加;

  33、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去年同期部分预计负债转回,本期无;

  34、年初至报告期末营业外支出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支付的违约金减少;

  35、年初至报告期末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利润总额减少;

  36、年初至报告期末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期货、外汇合约的处置收益减少以及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增加;

  37、年初至报告期末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根据经营和投资活动的资金需求安排的借款筹资流入增加;

  38、年初至报告期末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汇率波动的影响减少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2年6月2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于2022年6月30日披露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相关事项经公司二〇二二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向中国证监会提出申请。公司于2022年11月1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二〇二二年度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相关议案。

  2023年1月3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申请获得通过。公司于2023年2月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5号)。

  2023年6月,公司向十名特定对象发行136,569,730股股票,成功募集资金708,796,898.70元。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向物联科技、新能源汽车、数智化改造等领域。募投项目的落地实施将巩固公司在物联网业务的领先优势,优化汽车经销业务布局,并以数字化赋能公司运营及业务发展,助力公司综合业务实力的提升。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共计65,236,988.13元。

  2、关于公司股权激励事项的说明

  (1)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0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该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共向95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210万股,授予价格为2.46元/股。

  2021年度,由于公司该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以授予价格2.46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022年度,由于公司该次激励计划授予对象中的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以授予价格2.46元/股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6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2022年度,公司该次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90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65.60万股,公司已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手续。

  2023年度,由于公司该次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3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对上述共计9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354.6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该次激励计划部分考核指标的议案。

  (2)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2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事项。该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共向25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2,598万股,授予价格为3.24元/股。

  2023年度,公司向该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已完成,共向3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43万股,授予价格为3.24元/股。

  2023年度,由于公司该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以及11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将对上述共计253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A股限制性股票共计1,085.4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该次激励计划部分考核指标的议案。

  3、关于西安迈科重大仲裁事项说明

  2022年度,受外部环境因素影响,西安迈科和深圳迈科经营状况不佳,与公司间的部分业务未能如期履约。公司已停止与前述主体间的业务往来,并通过现场催收、协商谈判、追加增信措施等方式推进解决业务回款问题。此后西安迈科和深圳迈科仍未能向公司支付相关款项或交付货物。根据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相关要求,综合考虑诉讼策略、成本等因素,经审慎决策,公司提起仲裁申请(详见公司2023-7号公告及定期报告)。

  2023年度,仲裁委员会作出终局裁决,支持公司仲裁请求(详见公司2023-41、70号公告)。本次裁决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影响将视本事项后续进展而定,本次仲裁事项的最终利润影响以会计师的审计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积极采取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李植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伟青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灿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李植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林伟青会计机构负责人:侯灿灿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解释第16号规定了“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的规定进行调整。对于在首次施行本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本解释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企业应当按照本解释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一一所得税》的规定,将累积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2023年1月1日之间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进行追溯调整。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022年12月31日及2023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项目变动如下:

  ■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3一87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燕惠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刊载于2023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3一86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10月2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并于2023年10月2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植煌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报告》刊载于2023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投票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定于2023年11月14日召开二〇二三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此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载于2023年10月27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3一90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2023年10月25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二〇二三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4日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11月7日(周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11月7日(周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

  (二)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属于公司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六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合法、完备。

  以上提案已于2023年9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特别强调事项

  上述第3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法人单位证明、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登记时还需出示本人身份证、书面委托书。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2、登记地点: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3、登记时间:2023年11月8日上午9:00至2023年11月8日下午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5608117

  联系传真:0592-6021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仙岳路4688号国贸中心A栋11楼。

  邮编:361016

  联系人:蔡韵玲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六次会议决议;

  2、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七次会议决议;

  3、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度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01。

  2、投票简称:“信达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对同一天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非累积投票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11月14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二三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签名或签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性质: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有效期:

  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

  注: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否则无效。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应当注明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701证券简称:厦门信达公告编号:2023-89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经测试,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为4,495.96万元,2023年第三季度核销各类资产原值为250.17万元。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库存商品、产成品等存货市场价格下跌,根据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4,495.96万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1,233.66万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6,497.45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12,529.40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金额为公司核算数据,未经审计。

  (二)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情况,可以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损失影响本期利润总额为-3,262.30万元,影响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71.43万元。

  二、二〇二三年第三季度核销部分资产情况

  2023年第三季度,公司对部分明确表明无法收回的资产进行核销,合计金额为250.17万元,不影响本期利润总额,具体如下:

  1、核销子公司对厦门雷昇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原值89.15万元。上述应收账款申请强制执行后无可供执行财产,具有明显特征表明确实不能收回,属于非关联方应收账款,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89.15万元,不影响本报告期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2、核销子公司对深圳市宏天智联电子有限公司等18家公司的应收款项,原值共计161.02万元。上述应收款项部分单位已注销或被吊销,通过法律途径追回可能性极小,属于非关联方应收款项,冲减原已计提的坏账准备161.02万元,不影响本报告期利润,核销后账销案存,并继续追讨。

  本次核销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厦门信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