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5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触及情形及审议程序
(一)触及情形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股票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其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每股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的上市公司(以下简称“长期破净公司”),应当制定上市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并经董事会审议后披露。
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股价处于低位震荡波动,已连续12个月每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4月26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2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98元),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12月31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2023年经审计每股净资产(4.96元),属于应当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估值提升计划》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估值提升计划具体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要努力提振资本市场”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10号一一市值管理》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情况,以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和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为目标,公司研究制定了估值提升计划方案。具体举措如下:
(一)做强做优钢铁主业
随着公司区位调整全面完成和产线装备能力全面投放,公司将以加快钢铁向材料、制造向服务转变为战略引领,全面聚焦产线,推动钢铁主业经营效益大幅改善;强化市场机制,构建适应行业发展的经营模式;加强资源协同,全力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进资源再配置、产线再协同,加快构建更加贴近市场、贴近客户的生产组织、营销服务模式;加快绿色转型,持续巩固拓展行业竞争优势;做强做优钢铁主业,着力提升整体经营绩效。
(二)推进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有关规定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把加强党的领导与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明确党委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在决策、执行、监督等各方面职责和权限,持续规范审批程序,全面形成有效制衡的治理结构。
(三)积极实施现金分红
公司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利润分配政策的基本原则、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和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旨在进一步提升分红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2021至2023年度,公司以实际行动践行分红承诺,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达18.6亿元,占公司最近三年累计实现归母净利润的36%,让所有股东共享上市公司效益增长红利。未来公司将统筹考虑公司发展、经营业绩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增强现金分红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保证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情况,2024年度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0%。
(四)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注重信息披露的广度和深度,不断优化丰富信息披露内容,提高信息披露的有效性和针对性,充分有效地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价值。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促进公司投资价值真实反映公司质量。增加主动性、自愿性信息披露,进一步提升信息披露的精准度和透明度。主动披露更多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重大事项以及ESG等方面的信息,为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提供更好支持。
(五)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不断丰富投资者交流的方式,拓展沟通渠道,提升透明度。积极组织参加投资者接待日、投资者座谈会、业绩说明会等活动,主动向资本市场展示公司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度。不断优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工作机制和内容,做好与投资者交流的计划安排,围绕公司定期报告、经营状况、战略规划、重大事项等资本市场高度关注的问题,定期与投资者开展深入交流,正确引导市场预期。
(六)寻求并购重组机会
围绕公司主业,寻找合适的并购重组标的,综合运用股份、现金等工具,适时开展并购重组,努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不断提升资产质量,持续强化主业核心竞争力,力争实现公司资产规模、盈利能力和整体估值的提升。
(七)鼓励主要股东增持
积极加强与主要股东的沟通联系,持续鼓励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配合主要股东完成增持计划发布,密切关注主要股东增持进展或承诺履行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025年1月6日,公司披露了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增持计划,控股股东邯郸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唐山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在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总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16亿元、不超过人民币4.32亿元。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增持计划实施进展,并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做好信息披露。
(八)强化市值管理制度保障和研究
建立切合公司自身实际的市值管理制度,明确负责部门和负责人员,建立健全内部考核评价方法、监测预警机制和应对措施。多维度分析公司股价影响因素,前瞻性研究提升市值管理路径,充分运用市值管理手段,推动公司估值修复。
三、估值提升计划的后续评估及专项说明
公司属于长期破净情形时,将每年对估值提升计划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如评估后需要完善的,须将完善后的估值提升计划提交董事会审议后进行披露。
公司触发长期破净情形所在会计年度,将在年度业绩说明会中就估值提升计划的情况进行专项说明。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充分考虑了公司战略、财务状况、发展阶段、市场环境等因素,注重长期价值创造和投资者利益,稳定投资者回报预期,实现公司与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成长,符合公司实际,具有合理性和可行性,有助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五、风险提示
(一)本估值提升计划仅为公司行动计划,不代表公司对业绩、股价、重大事件等任何指标或事项的承诺。公司业绩及二级市场表现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市场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相关目标的实现情况存在不确定性。
(二)本估值提升计划中的相关措施,系基于公司对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条件和未来有关情况合理预期所制定。若未来相关因素发生变化导致该计划不再具备实施基础,则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修正或终止。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09 股票简称:河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4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2月2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直接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1人,实际出席董事11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钢股份有限公司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5-005)。
2. 审议通过了《河钢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五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