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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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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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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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中山证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李永湖”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领取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新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其他登记项目未发生变更。详见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和在巨潮资讯网上发布的《关于子公司完成法定代表人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 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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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丹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声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盘丽卿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张丹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声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盘丽卿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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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张丹丹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声宏 会计机构负责人:盘丽卿
(二) 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30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天舒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对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原《监事会议事规则》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条款见附件,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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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32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海梅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因职务调整,张海梅女士已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序浩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苏声宏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以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详见《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29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2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丹丹女士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海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3-31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