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环球终止不超28亿元定增募资
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12月15日晚间,苏宁环球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18证券简称:苏宁环球)发布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苏宁环球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
苏宁环球于2022年12月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并于2023年1月1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意公司申请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用于投资建设天华硅谷庄园三区(荣锦瑞府)项目、北外滩水城二十街区(滨江雅园)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公告披露日,苏宁环球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原因,苏宁环球表示,自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公布后,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一直积极推进各项相关工作。鉴于公司募投项目北外滩水城二十街区(滨江雅园)项目已通过自筹资金顺利建设实施,且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授权期即将届满,同时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等因素并结合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求,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
苏宁环球指出,本次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系公司综合考虑资本市场环境、募投项目目前实际情况、公司发展规划情况作出的审慎决策,有利于公司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苏宁环球于2022年12月29日晚间公布的《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显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它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投资者、自然人等。其中,基金管理公司以多个投资账户持有股票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截至预案出具日,公司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