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关于曾国元任职资格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厦金复〔2023〕7号
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你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于曾国元同志任职资格的请示》(厦国财务〔2023〕13号)收悉。根据《中国银保监会非银行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保监会令2020年第6号)等相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曾国元厦门国贸控股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二、你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监管规定,自批复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由你司向我局报告到任情况。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此复。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