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转自:金融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金融界3月18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四川美丰提问:从公告可知,近些年公司参与了大量大股东中石化西南石油局所属的业务项目,如油田助剂、LNG直售、井口气回收等,从披露的定期报告可知,这些项目并未获得良好收益,反而涉及上市公司大额成本支出。那么公司参与中石化业务项目的战略逻辑在哪里?是否有做过全面、系统的可研论证与战略规划?还是大股东的指派要求?中石化集团是否会把美丰这些项目纳入管控?是否涉及利益输送?如何确保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公司回答表示:1.涉及相关项目的投资目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已在发布的相关公告中进行了详细披露,项目进展及未来收益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发布的进展公告或定期报告;2.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规定,开展项目可行性论证研究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对外投资决策的前提条件;3.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体系及自主经营能力,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充分的独立性,公司控股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不存在您提问中关注的相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