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信息披露工作首获深交所A级评价
转自:衡水日报
10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关于深市上市公司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的通报》,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美丰”或公司)凭借高质量的信息披露、积极主动的投资者关系维护以及优秀的社会责任表现,获得最高评价等级“A”级,这也是公司自1997年上市以来首次获得“A”级信息披露考核评价,充分体现监管机构对公司工作成果的认可。
信息披露是上市公司对外揭示价值的重要渠道,也是投资者作出投资判断和决策的重要依据。2023年8月,深交所对《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信息披露工作评价》进行修订,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提出更高要求。据深交所公开信息显示,参与本次考核的深市上市公司2807家,信息披露考评结果为A的上市公司487家,占比17.35%。
近年来,四川美丰高度重视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构建高质量信息披露体系,并持续构建畅通的投资者沟通渠道,常态化召开年度、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及来电等。四川美丰表示,信息披露工作获评A级,得益于公司治理层对信息披露和规范运作的深刻理解与实践探索,通过持续强化信息披露内部管理要求,更好适应监管新形势新要求,以信息披露为抓手正向引导上市公司提质增效和价值提升。
未来,四川美丰将继续严格按照证券监管相关要求,深入践行高质量信息披露与规范运作双驱动理念,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强化信披体系建设、主动维护投资者关系、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建设经营发展稳健、社会公众信任、监管机构认可的高质量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