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31证券简称:四川美丰公告编号:2024-6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年初增加508万元、增加49%,主要是本期销售收到的商业承兑汇票增加,期末余额增加。
2.应收账款融资较年初减少4,792万元、减少83%,主要是本期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原料采购等款项和部分银行承兑汇票到期解汇。
3.存货较年初增加27,097万元、增加45%,主要是本期美丰景泰苑房地产开发项目开发成本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2,727万元、增加35%,主要是房地产相关合同取得成本增加。
5.在建工程较年初增加1,887万元、增加56%,主要是本期在井研县启动建设了井口天然气试采回收项目。
6.应付票据较年初增加1,050万元、增加30%,主要是因支付工程款向收款人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余额增加。
7.合同负债较年初增加37,960万元、增加79%,主要是本期商品房预售款余额增加。
8.应付职工薪酬较年初减少4,242万元、减少34%,主要是本期发放上年考核效益奖。
9.其他流动负债较年初增加3,416万元、增加79%,主要是合同负债增加对应的增值税销项税增加。
10.预计负债较年初减少23万元、减少100%,主要是为客户提供的买方信贷风险缓释担保义务解除,期末不再计提预计负债。
11.递延收益较年初增加408万元、增加31%,主要是本期收到政府拨付的产业发展扶持资金。
12.其他综合收益较年初增加290万元、增加57%,主要是外币折算差异影响。
13.专项储备较年初增加643万元、增加42%,主要是安全生产费用余额增加。
14.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215万元、增加129%,主要是本期研发投入同比增加。
15.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760万元、增加87%,主要是:高分子产业园固定资产贷款上年利息费用符合资本化条件计入在建工程,在建工程转固后本期计入财务费用;银行存款利率下调。
16.信用减值损失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较上年同期减少1,247万元、减少84%,主要是本期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金额小于上年同期。
17.资产处置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31万元、减少103%,主要是上年部分天然气管道迁改取得了经济补偿款。
18.营业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13,148万元、减少33%,主要是公司部分产品市场价格较上年同期出现较大下降,盈利水平同比降幅明显。
19.营业外收入较上年同期增加115万元、增加181%,主要是本期清理部分无法支付款项转入损益。
2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4,061万元、增加46%,主要是本期预售房地产业务收到的现金增加。
2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13,995万元、减少92%,主要是以自有资金办理银行结构性存款,本期产生的现金流量净流出额同比增加。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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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4,908,5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2.5985%,最高成交价7.05元/股,最低成交价6.31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99,999,797.41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公司已于2024年9月13日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并于9月19日发布《关于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4)。公司上述股票回购注销事宜已于2024年9月25日完成,并于9月27日发布《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8)。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王勇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全平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强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证券代码:000731证券简称:四川美丰公告编号:2024-62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11: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监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会议应出席监事7名,实际出席监事7名。其中,监事杨达高先生、刘朝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鹏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意见: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64)。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731证券简称:四川美丰公告编号:2024-61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发出的时间和方式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5日以书面文件出具后,通过扫描形式发出。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本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10:00在四川省德阳市公司总部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表决方式召开。
(三)出席的董事人数及授权委托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王霜女士,独立董事朱厚佳先生、潘志成先生、梁清华女士以通讯(视频)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四)会议的主持人和列席人员
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视频)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64)。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发布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63)。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后生效。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相关内容: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选任、履职、培训和考核等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拟对公司现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进行修订。新增的职责及进一步明确的职权如下:
1.新增的职责。(1)董事会秘书定期向董事会和管理层反馈资本市场动态和投资者咨询、投诉和建议等诉求。(2)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保障工作责任人;董事会秘书应当在审议年度报告时向董事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报告。
2.进一步明确的职权。(1)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或列席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2)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报告重大事件的,应当同时通报董事会秘书。
修订后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全文同期登载于巨潮资讯网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四川美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