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禾股份:毛利率持续下滑,产能过剩风险犹存
2025年1月8日,泰禾股份IPO获深交所注册生效,这意味着企业距离正式登陆资本市场更近了一步。
不过,江苏经济报记者分析发现,该公司在注册稿中将募集资金从此前17.5亿元减至10.45亿元,且删除了关于除草剂项目的募资需求。而且根据最新披露的数据,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与净利润均呈断崖式下滑,同时按照相关产业政策,国家正有意压缩农药产业规模。那么,在内忧外困的前提下,泰禾股份的上市之路还会顺利吗?
一股独大特征明显
频繁因违规被罚
根据泰禾股份最新披露的招股书(注册稿)信息,企业本次IPO拟募集资金10.45亿元,其中8.96亿元用于杀菌剂项目建设,1.49亿元用于研发中心项目。
可是在企业早年间披露的招股书(上会稿)和(申报稿)中,企业给出的募集资金总额为17.5亿元,其中9亿元用于杀菌剂项目,0.43亿元用于除草剂项目,3.1亿元用于新型制剂项目,1.5亿元用于研发中心项目,3.6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对比两版招股书中募集资金数额,几乎接近腰斩。但企业取消除草剂项目的资金募集的原因何在?泰禾股份却并没有做出解释。
另招股书内容显示,截至本签署之日,泰禾股份的控股股东泰禾集团持有其 85.39%股权,而田晓宏持有泰禾集团100%的股权,因此田晓宏间接持有公司85.39%股权。同时,田晓宏又在泰禾股份担任董事长一职。而过往的诸多案例早已证实,一旦上市公司呈一股独大特征,便可能会存在重大决策过程中因一言堂而造成决策失误风险。
目前虽然尚无证据显示一股独大对泰禾股份所造成的重大影响,但是该公司频繁因违规被处罚的事实已经足以说明该公司在内控管理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根据招股书披露信息,仅2022年一年,泰禾股份及其子公司存在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便达3次。其中包括2022年1月24日,由于子公司新河农用未按监测规范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被徐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万元;2022 年3月7日,由于江西天宇2,4-D产品 2021年实际生产量超过设计的年生产规模30%,被吉安市新干生态环境局罚款15万元;2022年9月7日,由于新河农用存在一条中间体生产线未批先建,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决定对新河农用处以89.78万元罚款并责令新河农用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同一年间,徐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时,还曾认定新河农用启动补建生产装置的工程建设属于未批先建,对新河农用处以罚款并责令改正违法行为。
2024年9月29日,由于新河农用未按监测规范安装、使用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或者未按照规定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 2 万元,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
不仅如此,2021年,新河农用还曾因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被依法处罚。当年,另一子公司上海泰禾贸易货值 50483.62 元的产品因申报信息有误的行为被洋山海关分别处以罚款 6058.04 元和1000 元。
毛利率持续下滑
未来盈利能力堪忧
招股书披露的数据显示,2021年至2024年上半年,泰禾股份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5.79亿元、50.99亿元、38.68亿元和19.60亿元,归母净利润分别为3.98亿元、6.49亿元、3.46亿元和1.10亿元。2022年和2023年,泰禾股份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2.47%和-24.14%;净利润同比增长率分别为53.59%和-48.94%。
另据企业披露,2024年前三季度泰禾股份实现营业收入30.2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 0.03%;实现净利润1.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5.81%。2023年和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双双下滑,意味着自2023年以来该公司的盈利水平便已进入下行通道。按照目前的发展趋势,即使能够成功上市,也很难保证之后的盈利持续性。
与之相对应的是,报告期内泰禾股份的毛利率分别为25.34%、26.80%、23.70%、19.74%,呈明显的下滑趋势。该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主要受外部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波动、环保政策、产品结构、市场供需关系、上游石化产品价格波动、市场竞争程度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而按照我国《“十四五” 全国农药产业发展规划》,到2025年我国农药生产企业计划由2020年的1705家减少到1600家以下,农药经营门店控制在30万家,行业集中度将不断提高。那么,在国家有意压缩农药产业规模的背景下,该公司又将如何扭转毛利率继续下行的趋势?显然对于泰禾股份来讲存在极大挑战。
先分红再募资趋利性明显
境外销售占比过高风险陡增
资料显示,泰禾股份曾经于2022年派发3亿元现金红利。如果按照企业方面给出的持股比例,本次分红资金的85.39%极有可能落入实际控制人的口袋。而自2024年以来,监管部门便对先分红再募资的行为实施审慎态度,而该公司在注册稿中删除了3.6亿元流动资金的募资需求,或许也与本次分红行为不无关系。
另据核算,报告期内该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3.97%、13.66%、14.20%和44.44%,2024年上半年应收占比较往年有着明显提升。这便意味着,2024年上半年以来泰禾股份存在为了提高营收以赊销促销售的可能,而如此一来带来的必然是坏账风险增加,企业现金流也有可能会因此承压。
更加值得注意的是,报告期内,泰禾股份境外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分别为 78.42%、 89.58%、77.10%、 74.43%。此前,公司在招股书中表示,自2018 年起,美国在与中国的贸易纠纷中,依据301法案对中国生产制造的产品提出了惩罚性关税。受此影响,泰禾股份生产的2,4-D 产品和四氯丙烯两款产品近年来都被加征了7.5%至25%不等比例的关税。而根据美国商务部于2024年11月发布的通知,初步裁定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2,4-D产品存在倾销,美国商务部预计将在2025年3月下旬出具终裁结果。 届时,美国可能会对原产于中国和印度的2,4-D产品征收反补贴税、反倾销税,进而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
江苏经济报记者 刘照和
通讯员 高 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