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 牛 山:联合参展遵循上市公司规范治理要求
证券之星消息,罗 牛 山(000735)11月11日在投资者关系平台上答复投资者关心的问题。
投资者:上市公司作为法律主体与海南冬交会主办方签订展会合同并承担法律责任,展位标识统一为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独有的红色拓荒牛,从法律合同主体,展位的标识均体现上市公司独立经营活动。因此所谓的联合参展,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一样,何来各自独立经营一说。罗 牛 山董秘:您好!感谢您对公司在海南冬交会参展事宜的关注。罗牛山股份有限公司作为签约主体并统一进行品牌形象展示,是出于提升“罗牛山”品牌整体影响力的市场化考量。在此次与关联方的联合参展中,我们始终坚持:1.提升效益:整合资源以获取更优展位,最大化品牌曝光与展示效果。2.明确权责:所有参展方均严格独立运营,资产、业务、人员及机构彼此分开。3.公允结算:参展费用由各方根据实际占用场地面积公平承担,财务边界清晰,确保了交易的公允性与独立性。此次合作是纯粹的商业行为,完全遵循了上市公司规范的治理要求。感谢您的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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