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地产拟向三家项目公司提供不超过2.3亿元财务资助
观点网讯:4月2日,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了为旗下三家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最新进展。
公告显示,中交地产拟向台州滨交、重庆铭勤、郑州滨悦三家项目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3亿元的财务资助,资助条件为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内,不需另行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来看,台州滨交获得的资助金额不超过1.28亿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为8%;重庆铭勤获得的资助金额不超过768.9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为9%;郑州滨悦获得的资助金额不超过95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为8%。这些项目公司分别负责台州滨江中交杨帆锦绣云邸项目、重庆站前壹号(南)项目和郑州滨河春晓晓月苑项目的开发,累计投资额分别为9.09亿元、4.20亿元和10.14亿元。
合作方包括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二十局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中建七局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分别为31.11亿元、10亿元和30亿元。中交地产表示,项目公司为公司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合作方按合作比例提供财务资助,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以控制资金风险。
董事会认为,财务资助有利于项目公司房地产项目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且项目公司经营情况正常,财务风险可控。中交地产承诺,在提供财务资助后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不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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