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铜业不超10亿定增获深交所通过 中德证券建功
中国经济网北京1月18日讯 北方铜业(000737.SZ)昨晚披露《关于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北方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的公告》称,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收到深交所出具的告知函,深交所发行上市审核机构对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要求公司履行相关注册程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1月11日披露的《募集说明书》显示,本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投资者、其他境内法人投资者、自然人或其他合格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竞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A股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最终询价确定的发行价格计算得出(计算结果出现不足1股的,尾数应向下取整,对于不足1股部分的对价,在认购总价款中自动扣除),且发行数量不超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并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批复文件为准。若按照公司截至2023年9月30日的股本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总数不超过531,736,850股。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在限售期届满后,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北铜新材年产5万吨高性能压延铜带箔和200万平方米覆铜板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说明书出具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最终是否存在因关联方参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的情形,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截至说明书出具日,北方铜业直接控股股东为中条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829,972,894股,占总股本比例为46.83%;山焦盐化持有公司股份140,970,768股,占总股本比例为7.95%。山西云时代通过持有中条山集团100%股权和山焦盐化51%股权,合计控制公司54.78%股份,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山西省国资委。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数量上限测算,假设公司的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控制的关联人不参与本次发行的认购,本次发行完成后,中条山集团持有公司36.02%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山西云时代合计控制公司42.14%股份,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山西省国资委。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保荐代表人为祁旭华、任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