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物股份:为下属公司3250万元融资提供担保
本文源自:金融界
2025年6月27日,浩物股份发布公告。公告显示,为满足旗下全资子公司内江鹏翔下属公司天津浩众的业务发展需求,天津浩众向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申请融资,融资额度为2500万元人民币。浩物股份为该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达3250万元人民币,担保期限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2025年5月27日,浩物股份召开十届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及下属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近日,天津浩众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中信银行长春分行为天津浩众提供2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就在6月27日,浩物股份与中信银行长春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正式提供上述担保。
天津浩众汽车贸易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6月29日,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空港经济区)汽车园中路29号,法定代表人为杨扬,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广泛。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4年度(经审计)和2025年3月31日/2025年1-3月(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状况数据也在公告中详细列出。同时,经查询,天津浩众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最高额保证合同》明确了合同双方、主合同及保证担保的债权、保证范围、保证方式、保证期间、违约责任、争议解决以及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等多方面内容。
浩物股份董事会认为,天津浩众此次融资有助于满足业务发展需要,保障业务有序开展,且其经营稳定,担保风险可控。
截至本公告日,浩物股份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本金总额为72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46.42%,占总资产的28.71%。其中,对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为18500万元人民币(含本次担保);内江鹏翔对其下属公司担保金额为53500万元人民币。目前,浩物股份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3121.46万元,占2024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8.46%,且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担保、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