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金马再收购长春华洋股份 落实琥珀八氢氨吖啶片持有人地位
新京报讯(记者刘旭)8月16日,通化金马发布公告,拟以自有资金9360万元收购长春华洋40%股权。收购完成后,通化金马持有长春华洋股权比例由60%增至100%。
长春华洋及控股子公司江苏神尔洋共同拥有治疗轻、中度阿尔茨海默病的化药1.1类新药琥珀八氢氨吖啶片的全部知识产权,并已获准开展该新药的Ⅲ期临床研究。
2016年1月18日,通化金马与长春华洋及其全体股东、神尔洋及其全体股东签订多个协议,至今已经执行《框架协议》《神尔洋股权转让协议》和《华洋增资协议》等,涉及交易金额7800万元。其中,通化金马通过向长春华洋增资5550万元,直接持有其60%股权;直接出资2250万元收购4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神尔洋30%股权。
近几年,由于国家新药审评、审批要求、管理政策发生改变,尤其是2019年12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在第六条规定中,明确国家实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标志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度开始全面推行。通化金马为落实1.1类新药琥珀八氢氨吖啶片的持有人地位,避免重复建设的前提下进行新药研发、注册申报及上市生产,经各方协商,通化金马以自有资金出资9360万元收购长春华洋40%股权。本次交易后,通化金马对长春华洋的持股比例将提升至100%。
校对 卢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