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证券被通报!
北京证监局9月19日通报:
长江证券北京万柳东路证券营业部:
一是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客户招揽
二是委托无资质第三方进行基金销售
三是向第三方返还佣金、销售提成,赠送礼品并以其他费用名目予以报销
决定对你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监督管理措施。你营业部应在本决定下发之日起1年内,每6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邸海艳作为时任营业部负责人,对上述问题负有责任。决定对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转自:五道口江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