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截至报告期末的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无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89证券简称:万年青公告编号:2024-52
债券代码:127017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债券简称:22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9月2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新一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每届任期三年。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陈文胜先生、李小平先生、陈钊先生、晏国哲先生、李世锋先生、韩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黄从运先生、邹玲女士、崔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董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后,将组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超过6年。
独立董事候选人黄从运先生、邹玲女士、崔伟先生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邹玲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存在连任公司独立董事任期超过6年的情形。《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换届选举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要求,均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董事会换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董事义务和职责。
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周学军先生本届任期届满后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将满六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的规定,本次换届选举不再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向周学军先生及其他董事任职期间为公司规范治理及高质量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文胜先生:196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经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陈文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陈文胜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一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小平先生:1971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学士,高级会计师。现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财务总监;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财务审计部综合业务科科长;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驻埃塞俄比亚办事处副主任兼埃塞俄比亚会计组组长、审计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财务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小平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李小平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财务总监一职,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钊先生:1970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持有律师资格证。现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法务总监;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江西省委编办二处处长、一级调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钊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晏国哲先生:1975年9月出生,法学学士,中国执业律师。现任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北京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国联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职员。
截至本公告日,晏国哲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李世锋先生:1980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商管理硕士。现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总经理;江西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江西国兴集团总裁助理、副总裁;江西国兴集团兴国水泥有限公司、东方红水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江西瑞金万年青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西赣州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李世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韩勇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经济师。现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纪委副书记、万年水泥厂党委书记、纪委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韩勇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从运先生:1963年3月出生,博士学位。现任武汉理工大学水泥研究所教授、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武汉理工大学水泥工艺工程师、副研究员;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黄从运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邹玲女士:196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二级教授。现任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深圳市泛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邹玲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崔伟先生:197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电气工程与自动化本科、电工理论与新技术博士。现任浙江亿安电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北京百华悦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数秦科技有限公司首席科学家、斯伦贝谢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研发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崔伟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789证券简称:万年青公告编号:2024-53
债券代码:127017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债券简称:22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2年1月2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实际控制人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了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江西省国资委”)《关于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批复》(赣国资考核〔2022〕11号)。根据该批复,江西省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4.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5.2022年2月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修订稿)》的议案。
6.2022年1月28日起至2022年2月7日,2022年2月8日起至2022年2月17日,公司在内部办公系统上公示了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
7.2022年2月24日,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及在公司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8.2022年2月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确定本次股票期权的授予日为2022年2月24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9.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0.2023年8月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1.2024年3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12.2024年8月2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
二、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一)历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2022年6月1日公司实施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本次分配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2.17-0.8=11.37元/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2.17元/份调整为11.37元/份。
2.调整事由
2023年5月31日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利润分派,本次分派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1.37-0.26=11.11元/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37元/份调整为11.11元/份。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2024年5月24日公司实施了2023年年度利润分派,本次分派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元(含税),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规定,行权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规定,公司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1.11-0.09=11.02元/份。公司董事会根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经过本次调整后,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11.11元/份调整为11.02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行权价格调整。
五、律师法律意见
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认为,公司已就本次调整履行了现阶段所必要的相关程序,本次调整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9证券简称:万年青公告编号:2024-54
债券代码:127017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债券简称:22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4年8月26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9月20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9:25,9:30至11:30和13:00至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下同)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15:00内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设置现场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止2024年9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或参加现场股东大会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9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4年9月1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公司二楼205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会议议题
⑴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②选举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③选举陈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④选举晏国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⑤选举李世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⑥选举韩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⑵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①选举黄从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②选举邹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③选举崔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1)、(2)中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均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且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⑶审议《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①选举徐正华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②选举朱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③选举袁帅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进行选举。
2.提案审议及披露情况: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内容于2024年8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9月19日的9:00-11:30和14:00-17:00。
3.登记地点: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公司二楼225室证券部。
4.登记手续:
(1)于2024年9月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或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代表证明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2)、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4年9月19日15:0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但出席会议签到时,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必须出示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认。
(5)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联系人:熊汉南、易学东
联系电话:0791-88120789
传真:0791-88160230
邮箱:zqb@wnq.com.cn
邮编:330096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京东大道399号万年青科技园公司大楼225室证券部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本次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89”,投票简称为“江泥投票”。
2.填报选举票数:
本次会议提案全部为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本人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表二: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每一股东享有的选举票数为该股东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该次股东大会应选候选人数。股东在选举候选人时,可以将其拥有的表决票集中选举一人,也可以分散选举数人,但每一股东累计投出的票数不得超过其享有的总票数。
(1)选举非独立董事:可表决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6。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2)选举独立董事:可表决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3)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可表决票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把表决票投给1名或多名候选人,但投给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可表决票数总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9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致: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并按以下投票指示代表本人(或本公司)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注:1.本授权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如果委托人不做出指示,受托人可否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是□否
3.委托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件号码:受托人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委托有效期: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
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作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的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独立董事充分的讨论与分析,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相关议案发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意见
1.对关联方资金往来的意见
报告期,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相关的租赁、购销、服务等业务,获得了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未超出审议额度。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情况。
2.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的担保主要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担保,担保总额在授权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担保程序合法、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不存在违规担保和逾期担保事项。
二、关于《审议公司高管2023年度业绩考核及2024年考核指标的议案》的意见: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3年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落实董事会下达的经营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了考核和测评,按照《2023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核算和确定业绩考核结果,2023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客观、公正,2024年考核指标合理,能有效起到的激励作用。公司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高管2023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2024年考核指标。
三、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人选的议案》的意见:
1.经审阅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未发现其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中有关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应具备的能力。
2.公司董事会对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其中独立董事、被提名人邹玲女士具有会计专业资格人士。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提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行权价格已取得股东大会授权、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调整行权价格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事项。
独立董事:周学军黄从运邹玲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6日
证券代码:000789证券简称:万年青公告编号:2024-55
债券代码:127017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债券简称:22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205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和网上办公系统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4名,公司监事余万寿先生因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公司监事李伟东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正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51)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公司按照相关程序实施行权价格调整。
详见随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人选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9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监事会同意:
①提名徐正华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②提名朱晔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②提名袁帅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提名人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6)。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9证券简称:万年青公告编号:2024-50
债券代码:127017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债券简称:22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用电子邮件和公司网上办公系统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上午9:30在公司205会议室举行。
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公司董事长陈文胜先生因公务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委托公司非独立董事李小平先生代为主持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和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4-5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高管2023年度业绩考核及2024年考核指标的议案》
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李世锋、韩勇回避了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人选的议案》
3.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9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核及提名,董事会同意:
①提名陈文胜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②提名李小平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③提名陈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④提名晏国哲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⑤提名李世锋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⑥提名韩勇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6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对非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2)。
3.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即将于2024年9月23日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能、保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资格审核及提名,董事会同意:
①提名黄从运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②提名邹玲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③提名崔伟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董事会的提名。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表决。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对独立董事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2)。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议案》
详见随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53)。
该议案独立董事已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24年9月20日14:30,在公司205室会议室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随本决议公告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ppt://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54)。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
证券代码:000789证券简称:万年青公告编号:2024-56
债券代码:127017债券简称:万青转债
债券代码:149876债券简称:22江泥01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届监事会人选的议案》,公司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将于2024年9月23日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新一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3名,职工代表监事2名,每届任期三年。
监事会同意提名徐正华先生、朱晔先生、袁帅发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上述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选举为第十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李英女士、余万寿先生2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务和职责。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8月28日
第十届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徐正华先生:197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现任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曾任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泛亚工程分公司经理、中国江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投资部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徐正华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徐正华先生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担任副总经理,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朱晔先生:1966年8月出生,硕士,律师。现任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曾任江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朱晔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袁帅发先生:197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曾任江西水泥厂教育处教师;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部长助理;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销售公司市场部部长、销售部部长。
截至本公告日,袁帅发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十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李英女士: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经济师。现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部长、党委宣传部部长。曾任江西金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团委书记、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江西省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宣传部副部长、团委副书记。
截至本公告日,李英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余万寿先生:197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办公室主任、党委办公室主任;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曾任江西水泥厂党委宣传部干事;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截至本公告日,余万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属于国家公务员;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证券代码:000789证券简称:万年青公告编号:202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