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藏格矿业公告编号:2023-034
一、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1.2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1.4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1.5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总股本1,570,514,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8.0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股利1,256,411,265.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2月8日,公司股东四川省永鸿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鸿实业”)向叶亚峰协议转让公司50,7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已完成过户,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2023年2月16日,永鸿实业向郑佐娉协议转让公司51,47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已办理完成过户手续,并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前述协议转让股份后,永鸿实业持有公司股份72,042,67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4.5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2023-003)。
2、2023年3月7日,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藏青基金”)与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34%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藏青基金拟以现金40.8亿元人民币向西藏金泰工贸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其所持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34%股权。2023年3月22日,公司接到藏青基金通知,获悉藏青基金与拉萨开发区东义资本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关于西藏国能矿业发展有限公司5%股权之交易意向协议》,藏青基金拟以现金6亿元人民币向东义资本购买其所持国能矿业5%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19)。
3、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3月31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公司总股本1,580,435,073股扣减已回购股份9,920,991股后的1,570,514,0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9.6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507,693,518.72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于2023年4月13日完成了2022年年度的权益分派。
4、2023年2月17日,公司全资孙公司成都川寮聚源实业有限公司、合作方XTNPotashSaltOreInvestmentCo.,Ltd与老挝政府在老挝首都万象市签署了《万象塞塔尼县巴俄县钾盐勘探协议》,公司全资孙公司ZanggeMiningInternationalPte.Ltd.、合作方PGMPotashSaltOreInvestmentCo.,Ltd与老挝政府在老挝首都万象市签署了《万象塞塔尼县巴俄县钾盐勘探协议》,成都川寮聚源实业有限公司、ZanggeMiningInternationalPte.Ltd.基于老挝的法律法规将分别在老挝主导设立项目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5、公司全资孙公司ZanggeMiningInternationalPte.Ltd.、成都川寮聚源实业有限公司已分别取得老挝计划与投资部批复的投资许可证和完成老挝子公司藏格(老挝)塞塔尼矿业有限公司、藏格(老挝)塞塔尼矿业有限公司设立登记的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2023-022)。
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藏格矿业公告编号:2023-035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3年7月14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和电话通知等方式送达第九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和其他列席人员。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3年7月24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副董事长肖瑶先生主持,董事长肖宁先生、董事钱正先生、徐磊先生,独立董事王作全先生、胡山鹰先生采取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鉴于目前公司未开展银行风险敞口授信业务,为逐步完善公司资本结构、充分利用境内外金融市场融资工具,同时为有序推进公司境外业务的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ZanggeMiningInternationalPTE.LTD(中文名称:藏格矿业国际私人投资有限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为前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金额不超过银行授信总额的担保。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藏格矿业公告编号:2023-036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议案材料于2023年7月14日以邮件、电子通讯等方式送达第九届监事会的全体监事和其他列席人员。会议采取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2023年7月24日在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静女士主持,监事侯选明先生、蔺娟女士以通讯方式参会,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及相关资料进行了认真审阅,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也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是鉴于目前公司未开展银行风险敞口授信业务,为逐步完善公司资本结构、充分利用境内外金融市场融资工具,同时为有序推进公司境外业务的开展,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等做了明确规定,总体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藏格矿业公告编号:2023-037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8月9日(星期三)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8月9日(星期三):
A、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B、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8月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3年8月3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下午3:00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名称及提案编码如下: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3、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亲自到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地点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股权登记日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
(4)不接受电话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3年8月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2:30)。
3、登记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199号2栋29楼会议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瑞雪
电子邮箱:2671491346@qq.com
联系电话:0979-8962706
传真:0979-8962706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2)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六、附件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408”。
2、投票简称为“藏格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计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3年8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8月9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8月9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www.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23年8月9日(星期三)召开的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为单选,多选无效;如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委托人承担。
2、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投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印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人为个人的,应签名。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藏格矿业公告编号:2023-038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
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8,130,292,378.8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2,828,885,783.40元。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026,128,616.11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2,720,494,728.60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因此,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可供投资者分配利润为3,769,637,520.4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2023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控股股东西藏藏格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580,435,073股,公司已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920,991股,回购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1,580,435,073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9,920,991股后的股本,即1,570,514,082股作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256,411,265.60元(含税)。如在本方案披露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金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原则实施分配。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金额占当期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62.01%,占当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的33.33%,现金分红占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100%,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作出的相关承诺。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2023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该方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2023年半年度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公司现状和当前运作的实际,也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请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六、其他说明
本方案尚须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提议人盖章的提案原件;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藏格矿业公告编号:2023-039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因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池级碳酸锂产品的生产和销售业务,主要产品为碳酸锂。近年来,碳酸锂产品价格波动巨大,为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保障主营业务稳步发展。
二、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交易品种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期货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碳酸锂期货品种。
2、资金额度
公司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4、业务授权及期限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并按照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流程,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为目的,主要为有效降低锂盐产品市场价格剧烈波动可能对公司经营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1、市场风险
理论上,各交易品种在临近交割期时期货市场价格和现货市场价格将趋于回归一致,但在极个别的非理性市场情况下,如市场发生系统性风险,期货价格与现货价格走势相背离等,会对公司的套期保值操作方案带来影响,甚至造成损失。
2、政策风险
如期货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导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3、流动性风险
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按照经公司审批的方案下单操作时,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成交或无法在合适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甚至面临因未能及时补足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的损失。
4、内部控制风险
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产生由于内控体系不完善造成风险。
5、技术风险
由于无法控制和不可预测的系统故障、网络故障、通讯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风险。
四、相关风控措施
1、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已制定《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决策权限、审批流程、业务管理及风险控制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建立了有效的监督检查、风险控制和交易止损机制,降低了内部控制风险;公司将根据《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操作细则,以加强对相关风险的有效控制。
2、合理设置公司期货业务组织机构,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严格在董事会批准的权限内办理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同时,公司加强相关人员的业务培训及职业道德教育,提高相关人员专业知识及综合素质。
3、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仅限于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关性高的期货品种,业务规模将与公司经营业务相匹配,最大程度对冲价格波动风险。公司在制订交易方案的同时做好资金测算,以确保可用资金充裕;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规划和使用资金,在市场剧烈波动时做到合理止损,有效降低产品市场价格波动风险。
4、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5、公司已针对拟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完成可行性评估,公司实施该业务具备可行性。
五、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核算原则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并在财务报告中正确列报。
六、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对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等做了明确规定,总体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
七、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是以风险防范为目的,有利于降低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公司通过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规避产品价格波动风险属于合理的商业行为。公司已制定《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管理办法》,明确了审批权限、专业管理、风险控制等内部控制程序,降低了内部控制风险。该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藏格矿业公告编号:2023-040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鉴于目前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未开展银行风险敞口授信业务,为逐步完善公司资本结构、充分利用境内外金融市场融资工具,同时为有序推进公司境外业务的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钾肥”)、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锂业”)以及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ZanggeMiningInternationalPTE.LTD(中文名称:藏格矿业国际私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国际”)拟向合作银行合计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及美元3000万的综合授信业务,综合授信业务主要用于前述子公司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非融资性保函、国内信用证等业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成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格矿业投资”)拟为前述综合授信业务提供金额不超过银行授信总额的连带责任担保。具体的担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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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藏格国际拟向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不超过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1,515.40万元,(实际金额以公司与澳门国际银行实际签署并发生的相关合同或协议为准),故合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1,515.40万元。
公司于2023年7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名称:格尔木藏格钾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年6月13日
注册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法定代表人:肖宁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钾盐露天开采,钾肥生产、销售;食品氯化钾的生产、销售;工业盐生产、销售;氯化镁经销;化肥、矿产品、百货、针纺织品、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日用杂货、有色金属、建材、钢材、煤炭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出口自产的化学品(不含危险化学品),进口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要的原材料、机电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酒店和物业管理;仓储,计算机系统工程建设、软件开发、硬件销售、维护,计算机耗材销售,技术培训(有专项规定的除外)、房屋租赁;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藏格钾肥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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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指标均为单体报表口径数据,下同。
(二)公司名称:格尔木藏格锂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7年09月15日
注册地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昆仑南路15-02号
法定代表人:肖瑶
注册资本:50000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锂系列产品生产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及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盐湖提锂技术研究开发、咨询服务。石墨烯生产、销售。新型储能材料的开发、研究、生产、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直接持有藏格锂业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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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名称:ZanggeMiningInternationalPTE.LTD
成立日期:2022年08月25日
注册地点:6RAFFLESQUAY#14-06
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
藏格国际为公司全资二级子公司,是公司在海外投资的重要平台。
股权结构及关联关系: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藏格矿业投资间接持有藏格国际100%股权。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经查询,以上被担保对象均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及藏格矿业投资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融资需求,有利于其业务发展。公司对被担保对象拥有绝对控制权,能够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定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其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此次担保事项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融资效率,推动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本次担保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额度的事项。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形。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藏格矿业公告编号:2023-041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3年07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2023年半年度报告》。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3年半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2023年08月04日(星期五)下午15:00至17:00在“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举行2023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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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藏格矿业投资者关系”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财务总监田太垠先生,董事会秘书李瑞雪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
证券代码:000408证券简称:藏格矿业公告编号:2023-042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藏阿里麻米措矿业开发有限
公司取得环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7月24日,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参与认购的江苏藏青新能源产业发展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控股的西藏阿里麻米措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麻米措矿业”)收到了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西藏自治区改则县麻米错盐湖矿区锂硼矿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藏环审[2023]30号),主要内容如下:
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原则同意麻米措矿业按照《西藏自治区改则县麻米错盐湖矿区锂硼开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称《报告书》)(本次新建项目拟采用新工艺生产电池级碳酸锂5万吨/年、工业级硼砂1.7万吨/年)所列的建设项目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项目建设。原则同意《报告书》作为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麻米措矿业将按照环评批复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项目管理与运营,确保建设项目实施和环境保护的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藏格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