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西金融监管分局关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盐湖支行终止营业的批复
转自: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西金复〔2025〕3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格尔木支行关于格尔木盐湖支行终止营业的请示》(工银青格〔2025〕1号)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格尔木盐湖支行终止营业。
二、接此批复文件后,你行应立即停止一切经营活动,于15个工作日内向海西金融监管分局缴回许可证,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海西金融监管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