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795证券简称:英洛华公告编号:2023-055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V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V是□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并对相关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V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V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V适用□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V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V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魏中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江元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红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魏中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江元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建红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调整情况说明
财政部颁布了《准则解释第16号》,规定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等内容。其中第一项“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会计政策予以相应的变更,自规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并对相关比较报表进行追溯调整。
调整情况如下:(金额单位:元)
■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5证券简称:英洛华公告编号:2023-054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10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3年10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中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55)。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梅锐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95证券简称:英洛华公告编号:2023-05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9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已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公司与关联方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横店东磁”)、英洛华柏为(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柏为科技”)、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电气”)之间需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1,266.46万元。
2023年10月1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梅锐对该项议案回避了表决。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金额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介绍
1、横店集团东磁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海亮,注册资本:人民币162,671.2074万元,住所为东阳市横店工业区,主营业务:磁性材料生产、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制造、销售;电池制造、销售;有色金属合金制造、销售;气体、液体分离及纯净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气安装服务;餐饮服务;住宿服务;歌舞娱乐活动。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224,515.82万元,净资产885,253.81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1,575,730.56万元,净利润164,994.93万元(未经审计)。
2、英洛华柏为(杭州)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梅锐,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218号7幢101室(101室-13),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电子元器件制造、零售;机械设备研发;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2,916.23万元,净资产2,576.22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794.30万元,净利润-73.69万元(未经审计)。
3、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松伟,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汽车配件、机械设备、自动控制门窗、医疗设备配件制造、销售;科技开发咨询服务;自营进出口业务;金属材料的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批发、零售。截至2023年9月30日,该公司的总资产47,984.56万元,净资产26,669.09万元;2023年1-9月,营业收入56,279.20万元,净利润705.07万元(未经审计)。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横店东磁、柏为科技、英洛华电气系公司控股股东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从而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认为上述关联方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情况良好,能够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依据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参考市场价格的基础上公允、合理确定关联交易价格,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
2、交易价格
根据交易发生时市场价格双方共同确认。
3、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
根据双方约定的方式结算。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公司将根据交易双方生产经营需要及时与关联方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的上述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资源共享,发挥协同效应。
(二)关联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基准,交易遵循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三)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采购原材料、产品以及房屋租赁均属双方日常生产经营中持续性的商业往来,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
1、公司事前就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项通知了独立董事,且提供了相关资料。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做了充分了解,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并认真审核了相关资料。
2、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增加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系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企业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业务往来,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基于以上判断,我们同意公司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徐文财、胡天高、梅锐应予以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增加的交易行为属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企业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3、董事会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梅锐先生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