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116,250,714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集钕铁硼永磁材料、电机系列产品以及健康器材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一体的多元化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专业生产烧结、粘结钕铁硼永磁材料及磁性组件,现有横店和赣州两个钕铁硼生产基地,产品主要应用于电声、智能家电、风力发电、曳引机、工业电机、汽车(包括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移动终端等领域。公司电机系列产品主要包括交流、永磁直流、无刷、步进、伺服电机等微特电机和电动推杆执行器,平行轴、蜗轮、行星齿轮减速器,以及各类电机驱动器,产品广泛应用于健康出行、园林农机、特色家电、安防领域、智能物流等领域。同时,公司延伸下游应用,目前涉及电动轮椅、老年代步车、助行器等健康器材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二)行业情况
1、稀土永磁材料
全球稀土分布呈高度集中态势,我国稀土矿储量4400万吨,占比超全球三分之一,为我国钕铁硼永磁产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资源保障。历经多年的行业规范和政策管控,中国已经形成了最完备的稀土全产业链,稀土产业已由粗放式发展转向集约化发展,资源集中度显著提升,行业供给格局持续优化,稀土行业整体处于上升阶段。
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稀土是战略性矿产资源,提出要着力推动稀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2023年,工信部、自然资源部下发稀土开采总量控制指标为25.5万吨,同比增长21.4%;冶炼分离总量控制指标24.4万吨,同比增长20.7%。我国首次在一年内下发三批稀土指标,表明国家对稀土市场持积极态度,支持需求面持续拓展。
在能源结构转型背景下以及“双碳”“双控”节能环保政策支持下,高性能钕铁硼打开需求成长空间,新能源汽车、风力发电、节能电机等领域在当前贡献主要边际增量。2023年11月,工信部印发《人形机器人创新发展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人形机器人创新体系初步建立,到2027年形成安全可靠的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全球人形机器人产业浪潮,有望为高性能钕铁硼需求带来新的增长极。
2023年,稀土原材料价格震荡下行,短期终端需求疲软,但应用领域的持续深化和新应用领域的不断出现将为稀土行业注入源源不断的成长动力,稀土行业长期而言仍将保持高景气度。
2、电机电控
微特电机是工业自动化、办公自动化、家庭自动化、高端装备自动化必不可少的关键基础机电部件,被誉为“工业设备的心脏”,广泛应用用于生产生活。
2022年6月,《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提出,到2025年,新增高效节能电机占比达到70%以上。国家政策引导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微特电机行业正向小型轻量化、节能高效化、高可靠性、智能化等高质量目标发展,高效节能电机是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环节。人形机器人产业0-1爆发,国家的政策扶持不断加码,多家头部厂商抢占先机宣布投资建设机器人核心部件生产基地。人形机器人产业作为产业的新赛道,必将开启微特电机行业发展新纪元。
AlliedMarketResearch数据显示,2020年全球微特电机行业市场规模已达到364.7亿美元,预计到2030年全球微特电机市场规模将达560.6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75%。作为节能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制造业的先导产业,微特电机行业方兴未艾。
3、健康器材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时代鲜明的全球趋势之一。2023年1月,联合国发布的《2023年世界社会报告》指出,到本世纪中叶,65岁及以上人口数量预计将增加一倍以上。2021年,全球65岁及以上人口为7.61亿,到2050年这一数字将增加到16亿,80岁及以上的人口增长速度更快。而得益于健康和医疗条件的改善,人们的寿命正在延长。
前瞻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3-2028年中国轮椅行业市场前瞻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指出,参考世界银行预测的人口老龄化增长情况以及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残疾人增长率,预计未来全球轮椅市场规模将保持复合增速8%以上增长率,预计到2028年全球轮椅行业市场规模有望突破160亿美元。
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这一文件是国家层面第一次出台以银发经济为主题的专项政策。《意见》指出,要大力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智能轮椅、移位机、康复护理床等生活照护产;推进适老化改造,推进公共空间、消费场所等无障碍建设。国家对老龄化趋势愈加重视,将有利于推动健康器材内生需求扩大。
我国轮椅车市场正从品质时代向品牌时代迈进,人口老龄化、经济增长以及居民收入的提高带来的消费升级等内生因素都将驱动电动轮椅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未来智能化、多功能化、轻便化的电动轮椅将成为行业发展的重点。
(三)行业地位
公司是国内最早生产钕铁硼永磁材料的企业之一,同时具备研发和生产烧结、粘结两种工艺的高性能钕铁硼永磁产品的能力,是目前国内领先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基地。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公司已拥有成熟的材料生产、加工制造、表面处理等完整的生产线,并与众多领域的头部客户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
子公司英洛华磁业是高新技术企业,曾荣获“省级数字工厂”、“省级绿色工厂”的称号,拥有一家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入选2021年度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在业内有较高的品牌知名度。2022年,英洛华磁业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荣获第十二届国际稀土产业大会2021年度全国稀土永磁优秀企业奖、2022年度金华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报告期内,英洛华磁业获评2023年度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子公司赣州东磁是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节能电梯和风力发电等节能环保领域核心应用材料的主力供应商,其先进的技术和高效的管理使其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与众多国内外知名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2022年,赣州东磁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赣州市东磁稀土江西省级技术中心、浙江东阳东磁稀土浙江省级研发中心获批。
公司子公司联宜电机历史悠久,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与众多细分行业内的龙头客户均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主要客户遍布北美、欧洲、东南亚等地区的数十个国家。联宜电机是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全国文明单位、全国知识产权示范单位、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国家信息化示范企业、浙江省政府质量奖企业,拥有国家级电机技术中心、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专家工作站;实施国家智能制造项目、国家绿色制造项目、国家强基工程项目、国家863项目等项目30多项。2021年,联宜电机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2022年,联宜电机顺利通过“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复评,获评浙江省科技“小巨人”企业、首批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浙江省企业标准领跑者2021年度金华市创新能力十强企业,荣获金华市标准创新贡献奖。报告期内,联宜电机入选浙江省“云上企业”名单,再次入选“浙江出口名牌”名单,获评首批“千企百城”商标品牌(国家级),荣获浙江省知识产权奖-商标二等奖、2022年度东阳市政府科技创新奖、东阳市2022年度引育人才杰出奖。
公司子公司英洛华康复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金华市工业设计中心、金华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曾荣获金华市专利示范企业、金华市电子商务重点品牌、金华市人民政府金豹奖等荣誉称号,2022年通过“金华市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公司康复器材产品还被列入工信部2022年老年用品产品推广目录。报告期内,英洛华康复入选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完成浙江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金华市专家工作站建站,荣获天猫2023年度“创新单品”和“趋势单品”两项荣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3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4,325万元购买横店集团英洛华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电气”)持有的位于东阳市横店镇米塘社区下湖严居民小区的工业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证号:浙(2023)东阳市不动产权第0033547号),土地使用权面积9819.53㎡,房屋建筑面积18158.16㎡,上述房产将用作员工宿舍。英洛华电气为公司控股股东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控制,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公司与英洛华电气未发生上述关联交易。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5证券简称:英洛华公告编号:2024-006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中华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后的股本1,116,250,71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0,138,769.28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报告出具了《关于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和信专字(2024)第000106号),独立财务顾问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报告出具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议案。关联董事徐文财先生、胡天高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补选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
(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制定的《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一)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对外担保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对外担保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内部控制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四)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制定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六)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新制定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17)。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因本次章程增加、修改条款而致使原章程条款序号发生变更(包括原章程条款引用的序号变更)均已根据变更后的情况作出相应调整;为表述更明确顺畅,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语序调整,条款内容未进行实质性修改。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信息为准。
证券代码:000795证券简称:英洛华公告编号:2024-01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4月11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4月11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4年4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
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其他说明
提案8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提案10、12-15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提案11涉及非独立董事选举,本次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非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发送传真后请电话确认)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24年4月8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工业大道19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登记及出席要求: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请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美剑
联系电话:0579-88888668
传真:0579-88888080
电子邮箱:ylh000795@innuovo.com
地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电子产业园区工业大道196号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与会股东及代理人的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95
2、投票简称:英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4年4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络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4年4月11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股东大会相关文件。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2、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的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可按上表格式列示);如委托人没有明确投票指示的,则视为授权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3、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授权指示以在“同意”、“反对”或“弃权”对应栏中打“√”为准,每项提案只能选一个表决意见,不选或多选视为无效。
4、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委托人持股性质: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000795证券简称:英洛华公告编号:2024-007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于2024年3月14日在公司办公楼A215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厉国平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08)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规划,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监事会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对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监督,在检查中未发现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异常事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3年度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3年度确认信托理财产品投资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2)。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公司关于2024年度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基于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有利于降低子公司的融资成本,促进子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被担保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经营具有控制权,担保风险可控。本次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关于2024年度申请银行授信及在授信额度内对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公司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监事会关于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特此公告。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及条款序号、标点符号调整外,其他条款内容未进行实质性修改。
证券代码:000795证券简称:英洛华公告编号:2024-012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225号文件《关于核准太原双塔刚玉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金华相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许晓华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浙江联宜电机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同时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468,085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229,999,999.00元,扣除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费用13,500,000.00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216,499,999.00元,已于2015年8月14日存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太原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账号为75250188000671051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累计发生审计验资费用、财务顾问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7,450,000.00元。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229,999,999.00元扣除承销费用以及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049,999.00元。
2、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
(二)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948号文件《关于核准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横店集团东磁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2016年6月8日向横店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钜洲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硅谷惠银(厦门)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2,355,287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13,000,000.00元,扣除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承销费用13,500,000.00元后的净额为人民币599,500,000.00元,已于2016年6月8日存入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太原迎泽街支行开立的账号为697387699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累计发生审计验资费用、律师费用、评估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共计4,689,200.00元,扣除以上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94,810,800.00元。
2、资金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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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年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全部对全资子公司浙江联宜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宜电机”)增资,投资于联宜电机主营业务相关的MIOT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及微特电机产业化建设项目,并在联宜电机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宜电机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帐户中。《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管理情况
2016年非公开发行的募集配套资金将分别用于投资全资子公司联宜电机的新能源汽车驱动系统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消防机器人及消防训练模拟产业化项目;全资子公司浙江英洛华磁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洛华磁业”)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机用高性能磁体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偿还有息负债及补充流动资金。公司、联宜电机及英洛华磁业已分别设立单独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西南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西南证券、联宜电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西南证券、联宜电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阳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西南证券、英洛华磁业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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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截止2023年12月31日,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专户存放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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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
本年度无募集资金置换前期自有资金投入情况。
(三)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本报告期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2022年9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归还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以上决议,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使用8,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8月8日,公司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8,0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同意将“年产85万台高效节能自动门电机技改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8,643.71万元全部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件1:2015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2016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795证券简称:英洛华公告编号:2024-008
英洛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B05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