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091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2日14:45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8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2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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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提案已经2025年11月26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公告编号:2025-088、2025-091)。
3、上述提案需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本次应选董事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上述提案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出席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股东深圳证券账户卡、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需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3、股东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1日上午8:00一12:00,下午2:30一5:30
(三)登记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四)现场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诚、黄旭颖、闫书静
电话:0591-88323721、88323722、88323723
传真:0591-88323811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50003
电子邮箱:gzb@chinawuyi.com.cn
(五)会议为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97”,投票简称为“武夷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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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选举公司董事
(如提案1,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
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
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公司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2月12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居民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公司)出席贵公司于2025年12月12日在福建省福州市五四路89号置地广场4层公司大会议室召开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并代表本人(公司)依照委托指示对议案投票。如无指示,被委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会结束时止。对列入股东会议程的每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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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为法人的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持股数:
委托人深圳证券账户卡号:
股东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需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委托人为法人的):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090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同意增补李楠先生和张志昆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李楠先生和张志昆先生符合《公司法》《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聘任高级人员情况
(一)聘任总经理
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魏绍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二)聘任副总经理
2025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张妙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魏绍鹏先生和张妙平先生均符合《公司法》《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关联关系,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附件
李楠先生等简历
李楠,男,1982年6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师。历任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创新业务事业部副总经理,负责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日常管理工作,福建建信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福建建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福建建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福建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资金管理部总经理、投资运营事业部党总支副书记、福建建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现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魏绍鹏,男,1990年1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规划发展部(董事会办公室)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董事会秘书,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外派董事中心)总经理,福建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外派董事中心)总经理、全过程咨询事业部总经理。现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
张志昆,男,1985年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历任福建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绿色建筑与节能研究所副所长,综合行政部副主任、主任,福建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老干〈退管〉办公室)副总经理,福建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老干〈退管〉办公室)副总经理,现任福建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部(外派董事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全过程咨询事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
张妙平,男,1984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武夷肯尼亚D226公路工程项目部经理、内罗毕A104市政公路工程项目部经理,中国武夷肯尼亚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中国武夷埃塞俄比亚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国际事业部副总经理、中国武夷埃塞俄比亚分公司党支部书记、总经理、福建建工泉州工程公司副总经理,现任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国际事业部党支部书记、总经理。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089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郑景昌先生、陈平先生、陈建东先生和林峰先生的辞呈,上述人员因工作变动辞去相应职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长及董事、总经理辞职情况
因工作变动,郑景昌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陈平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公司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职务;陈建东先生辞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郑景昌先生、陈平先生和陈建东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亦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运行,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即生效。公司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尽快完成公司董事补选、选举新任董事长及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相关工作。
二、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因工作分工调整,林峰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继续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中武(福建)跨境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武(福建)国际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景昌先生和林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陈平先生持有公司股票202,810股,陈建东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1,201股,陈平先生和陈建东先生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股份管理。上述人员均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亦无违反承诺的相关情况。
郑景昌先生、陈平先生、陈建东先生和林峰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他们为公司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088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11月2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2025年11月2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6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副董事长林中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增补李楠先生和张志昆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并在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后担任公司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魏绍鹏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聘任张妙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补公司董事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0)。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2025年12月12日(星期五)下午14:45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1)。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
证券代码:000797 证券简称:中国武夷 公告编号:2025-093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立案未开庭审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3.涉案的金额:6958.95万元(其中包含借款本金3939.60万元、利息3013.95万元、律师费4.90万元,财产保全费0.50万元)(币种人民币,下同)及保险费;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次诉讼事项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武夷或公司或原告)因与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博建或被告)发生保证合同纠纷向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鼓楼区法院)提起诉讼,案件第三人为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天仁或第三人)。
2025年11月25日,公司收到鼓楼区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闽0102民初16711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案件当事人
1.原告: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被告:重庆博建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3.第三人:重庆天仁置业有限公司
(二)诉讼请求
1.请求判令原告对出质股权(即被告持有第三人49%股权)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第三人欠付原告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其中,第三人欠付原告的债务为:借款本金3939.60万元及利息(利息暂计至2025年11月30日为3013.95万元;从2025年12月1日起,利息以借款本金3939.60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12%计算,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原告为实现本案债权的律师费4.90万元;原告为本案支出的财产保全费0.50万元及保险费。
2.判令被告为第三人欠付原告的债务(即第一项的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案件事实与理由
2019年12月10日,中国武夷与重庆博建签订《重庆市涪陵区五桂堂项目合作协议》,于2019年12月24日共同设立重庆天仁,中国武夷持股51%,重庆博建持股49%。协议约定重庆天仁资金缺口由股东双方按股权比例向重庆天仁提供股东借款,同时约定一方未按股权比例提供股东借款的,由另一方股东向重庆天仁补足资金缺口;未出资方需以其持有的重庆天仁股权、债权作担保,在出资方资金到位前签署股权质押合同并完成工商质押登记。
后因重庆博建未履行出资义务,中国武夷为补足缺口,于2020年9月22日、2021年1月15日与重庆天仁(借款人)、重庆博建(担保人)签订两份《借款合同》,出借8040万元,年利率10%。2020年9月22日、2021年1月15日,双方先后签订了两份《股权质押合同》,并于2020年12月4日,重庆博建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将其持有的重庆天仁49%股权(出质数额1470万元)质押至中国武夷名下。借款到期后,重庆天仁多次向中国武夷申请延期还款,最后一次申请展期至2025年12月31日。同时,重庆天仁承诺两笔4020万元借款分别自2022年1月1日、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年利率12%,重庆博建亦书面同意该展期和展期利率。截至起诉,重庆天仁未能按照分期约定还款,且明确无法到期清偿。中国武夷认为重庆天仁和重庆博建未能按约定履行义务,构成违约,借款加速到期,重庆博建作为担保人应依约在担保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及股权质押担保责任,承担的责任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即8040万元的49%部分:3939.60万元)及利息、原告主张债权的律师费、保全费、保险费等各项费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包含本次重庆天仁纠纷案)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及仲裁共有102起,主要涉及合同纠纷、土地侵害纠纷及劳动争议等,涉案总金额为22,488.97万元,占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的4.32%,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系公司为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而进行的正当法律举措,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目前,重庆天仁开发的五桂堂历史文化商业街区项目运营稳健有序,市场推广及客户服务活动持续推进,商场整体运营氛围良好,各业态商户经营状况平稳。
本次诉讼事项目前处于立案受理阶段,尚未开庭审理,诉讼对公司本期及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受理案件通知书》[(2025)闽0102民初16711号];
2.民事起诉状。
特此公告。
中国武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