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四季度营收突然“飙升”!北京文化收问询函:销售对象存关联关系?
中新经纬5月22日电 22日盘后,北京文化收年报问询函。
北京文化2022年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98.87万元,其中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1948.30万元,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850.57万元。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为-6130.48万元。根据年审会计师出具的《2022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公司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营业收入金额为10798.87万元。
深交所要求北京文化详细罗列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具体构成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收入项目名称、业务内容、收入金额、销售对象及其是否与公司有关联关系、收入确认时间、收入确认依据、截至报告期末回款情况等。
补充说明第四季度大于1000万元的营业收入项目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业务背景,相关合同条款,销售价格及其是否公允、是否具备商业合理性、是否存在售后退回条款,销售项目期后回款情况,销售对象及与公司、公司董监高、公司大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业务重要节点及其会计处理,收入确认时点及相应会计准则依据等,并自查说明是否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并请年审会计师说明对上述问题中所涉收入项目执行的审计程序及获得的审计证据,其是否需按本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中营业收入扣除相关事项的规定进行扣除,若否,相关依据是否充分。
深交所表示,报告期内,北京文化向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为92.33%,客户集中度较高。请该公司结合行业特点、业务模式等说明近三年前五大客户是否稳定,请穿透核查前五大客户与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业务是否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公司是否存在串通客户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形。
报告期内,北京文化营业收入同比下降63.76%,其中电视剧网剧业务实现收入9726.05万元,毛利率为26.39%,同比增加36.89个百分点,电影业务实现收入1059.04万元,毛利率为49.80%,同比下降25.94个百分点。归母净利润同比上升54.0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扣非净利润”)为-13440.85万元,同比上升41.6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351.25万元,同比下降93.3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为24.25亿元,远超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深交所表示,该公司扣非净利润已连续四年为负值。请年审会计师结合扣非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财务数据,说明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所履行的审计程序、获得的审计证据、判断依据及具体结论,进一步结合行业环境、公司竞争力、同行业公司等情况说明公司是否存在《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9.8.1条第七款规定的股票交易应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同时,补充说明在营业收入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降幅较大的情况下,公司净利润大幅上升的原因,是否存在跨期调节情形;结合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变化情况等分别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电视剧网剧业务和电影业务毛利率大幅变动的原因。
北京文化将与影视项目直接相关的市场推广及业务宣传费用计入生产成本,请补充说明报告期内推广宣传费用及其与去年同期相比变动情况,并进一步说明其与公司营业收入变动趋势是否一致。
根据年报,北京文化董事姚岚因初任董事对公司经营财务情况了解程度有限,尚在熟悉中,对年度报告投弃权票。
深交所要求北京文化核查并说明是否为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条件及积极配合,是否存在阻碍、拒绝或干预董事履职的情形。
深交所还表示,根据本所《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3.33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其职责范围内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不得单纯以对公司业务不熟悉或者对相关事项不了解为由主张免除责任。请董事姚岚说明对年度报告投弃权票的真实原因,是否存在履职障碍,如否,结合自身专业背景、职业经历等说明其作为公司董事是否具备必要的专业胜任能力,是否勤勉尽责尽到合理注意义务。
深交所提到,2019年10月,北京文化以自有资金购买北京南都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北京汉邦国信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合计持有的北京东方山水度假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山水”)100%股权并完成工商变更手续,交易对价为8.4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支付交易价款7.2亿元。报告期内,公司研究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的优化调整。请年审会计师穿透核查交易款项的真实去向,并结合近四年密云东方山水国际电影文旅小镇项目开发基本无实质性进展的情况,进一步说明相关土地使用权资产是否出现减值迹象,前述股权收购交易是否具备真实交易背景和商业实质。
报告期末,北京文化预付账款余额为14.63亿元,其中账龄超过2年的款项为14.39亿元,占比98.39%。深交所要求该公司结合预付款项所涉影视剧项目的制作进展、预计完工时间、预计播出时间等说明预付款项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报告期末,北京文化存货余额为36110.37万元,主要包括在产品36072.57万元及库存商品37.80万元。深交所要求该公司结合相关影视剧的制作、发行进度及公司电影、影视剧网剧的盈利模式说明库存商品余额较低的原因,现行库存商品水平是否足以支撑公司持续创收。请结合单项在产品制作进展等说明公司在产品相关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报告期末,北京文化商誉余额为11185.14万元,主要为北京摩天轮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天轮文化”)相关商誉。深交所要求该公司结合摩天轮文化近三年经营情况、主要财务数据、商誉减值测试的关键假设及主要参数说明未对摩天轮文化相关商誉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合理性。
报告期末,北京文化其他应付款余额为12.04亿元,其中包括往来款1.57亿元和资金利息2.18亿元。深交所要求该公司补充说明往来款和资金利息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形成原因、相关交易的具体背景和内容、债权人及其是否为关联方、约定付款日期、预计付款日期等。
报告期内,北京文化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其他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转回1113.28万元,主要系北京世纪伙伴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伙伴”)现金收回。2020年4月,该公司将世纪伙伴100%股权转让给北京福义兴达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形成因转让世纪伙伴导致公司被动形成对合并报表范围以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情形,世纪伙伴应付公司的往来款余额为3.27亿元,其承诺计划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归还公司的剩余全部往来款。2020年,公司对3.27亿元往来款全额计提坏账准备。
深交所要求北京文化核实世纪伙伴的还款情况,并结合世纪伙伴的生产经营状况及财务状况说明其还款承诺的可实现性,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保障措施。
深交所还提到,报告期末,北京文化存在多项未决诉讼,请结合诉讼进展说明相关预计负债计提是否充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就诉讼重大进展是否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文化主营业务为影视文化业务,包含电影、电视剧网剧、艺人经纪、文化旅游等业务板块。经营模式上,在电影、电视剧网剧方面,主要通过投资、制作、营销、发行、销售影视项目的方式进行运营;艺人经纪业务方面,主要涵盖艺人培养、艺人经纪、商务广告等艺人产业全链条经营模式,根据与艺人签订的经纪合约中约定的方式获取收入。
二级市场上,北京文化近期股价稍有回温,截至5月22日收盘,该股报5.99元/股,公司总市值43亿元。(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