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文化索赔案股民一审胜诉,律师提示受损股民尽快加入维权
记者:萧峰
2021年11月3日,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布公告称:2021 年 11 月 2 日,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收到北京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10 号)及《市场禁入决定书》(【2021】1 号)。
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表示,初步判断在2019年3月22日至2020年4月28日(含当日)之前买入,并在2020年4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提出索赔(最终索赔条件须以法院认定为准)。
经查明,北京文化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2018 年 7 月,北京文化子公司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大宋宫词》15%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 10,800 万元转让给海宁博润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宁博润)。2019 年 1 月,海宁博润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 2,300 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 2018 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10,188.68 万元。
世纪伙伴与雅格特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格特)签订《项目转让协议》,世纪伙伴将影视剧《倩女幽魂》60%的投资份额收益权作价 38,000 万元转让给雅格特。协议显示的签署时间为 2018年 12 月 10 日,实际上该协议并非在 2018 年签署。2019 年 3 月,雅格特向世纪伙伴支付首笔转让费 5,500 万元。该项业务在北京文化 2018 年年度报告中确认收入 35,849.06 万元。
经查,《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转让未真实发生,交易资金系由北京文化授权娄晓曦全权负责的舟山嘉文喜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娄晓曦安排、组织、实施上述虚假转让投资份额收益权,虚构资金循环,流回世纪伙伴。
世纪伙伴虚假转让《大宋宫词》《倩女幽魂》投资份额收益权,导致北京文化在 2018 年年度报告中虚增收入合计 46,037.74 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追溯调整前)比例为 38.20%,虚增净利润 19,108.02 万元,占当期净利润(追溯调整前)比例为 58.94%。北京文化 2018 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以上违法事实,有相关合同、银行流水、记账凭证、公告文件、相关单位出具的情况说明以及相关人员的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目前,北京文化的索赔正在征集中,受损股民可联系衡财保·炜衡金融315团队(tz315-wh),咨询是否符合索赔条件及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