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环能陷诉讼风波 计提负债约3900万元拖累业绩
转自:证券日报网
本报记者 张文湘
8月27日,山高环能发布2024年半年度报告。今年上半年,山高环能实现营业收入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扣非净利润分别为-3500万元和162万元。公司上半年业绩亏损,主要为北京联优企业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联优”)诉讼计提预计负债所致,对公司年度业绩可能造成重大影响。
山高环能一位内部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关于与北京联优的诉讼,公司已向二审法院上诉,公司高度重视相关诉讼案件,将积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
三方协商抵消债务
2020年1月13日,山高环能收到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下发的《执行裁定书》,因债务纠纷,公司原控股股东成都金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宇控股”)持有的3002.6万股山高环能股票,将作价4.46亿元,扣划予北京联优,以抵偿债务4.46亿元。东方财富资料显示,山高环能2020年1月10日股价收盘价为7.21元/股。
2020年1月15日,上述股票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北京联优持有山高环能22.18%的股份,成为山高环能第一大股东。
山高环能披露的信息显示,2019年山高环能陆续收到关于账外借款的诉讼、律师函,要求山高环能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后经过山高环能确认,公司账务上不存在该借款,该账外借款是由山高环能部分时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在未经上市公司授权情况下私自开展,所借款项未进入山高环能账户。
此后,山高环能与原上市公司控股股东金宇控股、借款人三方协商,金宇控股委托山高环能从上市公司应付金宇控股的应付款中支付借款本息合计3321万元给借款人。
根据金宇控股出具的《委托付款函》载明,山高环能按指定付款后即视为偿还对金宇控股相同数额的欠款,“这相当于山高环能与金宇控股存在代偿关系,原控股股东金宇控股出具的委托付款函抵消了对上市公司3321万元的债权。”一位法律从业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
在公司2019年年度报告中,山高环能对上述诉讼事件、应付款解决方案进行了明确记录。2020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9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北京联优作为公司当时持股22.18%的股东,对上述委托付款方案提案投票同意。
借款抵消一事再起风云
2023年10月31日,北京联优向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提起二次诉讼。北京联优在诉讼文件中表示,金宇控股在欠付其巨额债务的情形下,以《委托付款函》的形式,免除金宇控股对上市公司的债权,影响了北京联优到期债权的实现,系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北京联优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判决金宇控股以出具《委托付款函》的形式,免除对被告山高环能债权借款本金、利息的行为无效;并请求判令山高环能向其支付借款本金2997.5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772.92万元。
2024年7月10日,山高环能收到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确认金宇控股以出具《委托付款函》的形式,免除对被告山高环能债权及相应利息的行为无效,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山高环能应向北京联优支付相关借款本金及利息。
山高环能表示,上述判决为一审判决,公司将积极上诉。基于此,公司计提预计负债约3900万元。
上述法律从业人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北京联优作为债权人,提起债权人代位权诉讼,从当前公布的公开资料来看,有些事实支持原告,有些事实支持被告,法院在一审判决的时候,采取了对原告有利的一些事实和理由,这个案子最终的判决情况,仍需等待二审法院的最终判决。”
减持是否违规引关注
2020年1月15日,北京联优成为山高环能第一大股东,并从2020年4月21日起减持山高环能股份。资料显示,至2021年9月22日,北京联优累计减持1790万股山高环能股份,减持后持股比例为4.99%。
在减持到5%以下后,北京联优又于2021年9月28日将其所持山高环能股份全部减持,期间累计减持金额约4.35亿元。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投行从业人士对记者表示,北京联优在减持山高环能股票到5%以下后,并未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在短短一周内清仓减持山高环能股票。
相关规定显示:“大股东依据《实施细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实施细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对此,记者多次致电北京联优法人代表吴传正,其电话始终无人接听。
(编辑 乔川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