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证券代码:000806证券简称:*ST银河公告编号:2023-03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该议案尚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净利润为-336,600,471.30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37,509,174.85元,当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7,509,174.85元,公司2022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3,534,474,380.40元,未满足《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
三、独立董事意见
因公司2022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因公司2022年度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负数,董事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2022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证券简称:*ST银河公告编号:2023-039
关于2022年度计提资产
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各项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一)整体情况
2022年度,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共计提各类资产减值准备和营业外支出共51,496.51万元,其中:坏账准备1,965.71万元、存货跌价准备158.70万元;预计负债本期计提49,372.10万元。
(二)资产项目计提依据及计提金额
1、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金额1,965.71万元。
(1)本期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净额819.61万元,本期计提889.07万元,转回69.45万元,核销670.39。其中: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本年不存在新增减值迹象或预计无法收回款项,本年新增坏账损失均按账龄法进行计提。
(2)本期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1,146.10万元。其中:单项金额重大的其他应收账款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存在减值迹象或预计无法收回,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期无新增计提坏账损失金额,其他坏账损失均按账龄法进行计提。
2、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金额为:158.70万元,其中计提库存商品跌价准备158.70万元。
二、预计负债情况
(一)公司预计负债确认标准及计量方法
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对于未决诉讼,应按确定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本次计提预计负债的情况说明
本期计提预计负债金额为49,372.10万元,其中对外提供担保计提48,126.05万元,未决诉讼计提1,246.05万元。
(1)对违规担保案件,2022年度内,公司未能解决以前年度大额违规对外担保,且相关违规担保事项部分涉及诉讼。经综合分析公司案件的特殊性以及现阶段的司法环境,公司认为对于涉诉的违规担保案件,应当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严格按照生效判决书的判决结果计提预计负债本金及利息等。
(2)对于中小投资者诉讼案件,截止报告期未有判决的,公司按照一审在审案件的涉诉金额计提预计负债。
截止2022年累计计提预计负债余额215,574.57万元,其中本年新增计提49,372.10万元。
三、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及预计负债合计减少公司2022年度利润总额51,496.51万元。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证券简称:*ST银河公告编号:2023-033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以
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结合实际经营情况,2023年公司将为控股子(孙)公司(含下属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业务的担保额度为2.4亿元,控股子(孙)公司(含下属公司)之间相互担保的额度为3.3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预计情况如下:
(1)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含下属公司)提供担保
(2)控股子(孙)公司(含下属公司)互相提供担保
注:
1、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项下业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非融资性保函、信用证、网上税费支付担保业务;
2、贷款期限、利率、种类以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
3、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形式包含保证担保、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4、是否使用授信额度视各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而定,且不超过上述授信金额;在上述审批额度内发生的担保事项,担保额度可在下属公司之间(含授权期限内新设立或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担保事项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12个月内。公司拟授权公司法人代表人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3家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基本情况如下(主要财务指标为2022年度数据,单位:万元):
1、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0年12月29日
注册地点:江西省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港大道
法定代表人:徐海军
注册资本:30,59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变压器、互感器的制造及修理,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电站锅炉、电线电缆及其它输变电设备的批发、零售、技术咨询、技术研发服务;电力设施承装、承修、承试业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业务;机械设备、自有房屋租赁(以上项目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需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广西柳州特种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3月31日
注册地点:柳州市阳和工业新区阳旭路6号
法定代表人:王涛
注册资本:10,1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配电变压器、电力变压器、组合式变压器、干式配电变压器、交流中低压配电屏、电力系统自动化软件设备、机械设备及新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新产品开发;货物进出口业务;承接电力设施安装、维修、试验;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智能电网装置的生产,环保设备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四川永星电子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9月25日
注册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电子路98号
法定代表人:程义龙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主营业务范围:自产自销及代理销售电阻器、电位器、传感器、微波功率模块、惯性元件、敏感元件、微波磁性元件、陀螺、微机电系统、微波半导体功率器件、应用电路、集成电路、半导体器件、数模转换器、衰减器、电阻网络、电子元件工业专用设备、模具、零件及材料,电力自动化系统整机及相关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条款由公司与授信机构或其他商业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董事会意见
1、为满足公司各控股子(孙)公司日常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要,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孙)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开展,董事会同意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由于本公司对上述公司拥有绝对优势的控股权,上述公司的资产和财务均受本公司控制,因此无担保风险。
2、本公司通过江变科技间接持有柳特变股份,柳特变为本公司的孙公司。由于江变科技其他三家参股股东因持股比例较小(合计不超过10%),并未按其持有江变科技的股权比例提供相应担保。公司董事会认真考量后,认为本次担保公平、对等。
3、以上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担保业务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以上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度为控股子(孙)公司以及控股子(孙)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子公司的业务顺利实施,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且担保业务的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担保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批的对外担保余额为402.90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0%、0.32%(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为-125,302.91万元);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3,096.76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4%、2.47%。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违规对外担保余额为155,638.17万元(不含利息)。
七、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披露后,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担保的变化等有关情况。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证券简称:*ST银河公告编号:2023-040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停牌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第(二)、(三)项之终止上市条款,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触及的财务类终止上市情形如下:
●公司股票自2023年5月4日(周四)开市起停牌。
一、公司股票触及终止上市的原因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1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2022年5月6日起已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1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首个会计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1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者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五)虽符合第9.3.7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六)因不符合第9.3.7条的规定,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公司追溯重述导致出现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或者因触及第9.3.1条第一款第(四)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出现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情形或者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指标相应年度的次一年度出现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根据公司同日披露《2022年度报告》和《2022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2年度经审计期末净资产为负值且2022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的风险。
二、公司股票停牌安排、终止上市决定及退市整理期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9.3.12条规定,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第9.3.13、9.3.14条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五个交易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公司收到终止上市告知书后,可以根据规定申请听证,提出陈述和申辩。深圳证券交易所由上市委员会就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事宜进行审议,并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若公司股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上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6.1、9.6.2、9.6.10条规定,自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对公司股票作出终止上市决定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后的次一交易日复牌并进入退市整理期交易。退市整理期间,公司的证券代码不变,股票简称后冠以退标识,退市整理股票进入风险警示板交易。退市整理期的交易期限为十五个交易日。退市整理期间,公司股票原则上不停牌。如公司因特殊原因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股票全天停牌的,停牌期间不计入退市整理期,且停牌天数累计不得超过五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于退市整理期届满的次一交易日摘牌,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加强退市风险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已于2023年1月31日、2月14日、2月28日、3月16日、3月30日、4月12日、4月26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三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四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五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六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七次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2023-009、2023-011、2023-014、2023-019、2023-024、2023-027)。
四、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方式
1、联系电话:0779-3202636
2、电子邮箱:yhsw@g-biomed.com
3、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银河软件科技园综合办公楼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证券简称:*ST银河公告编号:2023-037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有关规定,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一、会计差错更正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重述,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1、公司对相关科目的列报进行重分类调整,影响2021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调减预付款项9,229,857.19元,调减应付账款9,129,857.19元,调减预收款项483,645.80元,调减应收账款483,645.80元,调增其他流动资产100,000.00元。
2、根据调整后的应收款项原值重新计算减值损失及递延所得税,该事项影响2021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调增应收账款188,542.74元,调减其他应收款334,720.65元,调增信用减值损失146,177.91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24,103.09元,调减所得税费用24,103.09元。
3、公司重新复核计算成本费用。该事项影响2021年合并财务数据调整:调增营业成本2,311,566.98元,调减管理费用1,448,351.98元,调增应付账款863,215.00元。
4、公司重新复核计算罚息和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该事项影响2019年合并财务数据:调增2019年营业外支出1,628,803.51元,调增其他应付款1,628,803.51元;影响2020年合并财务数据:调增2020年营业外支出1,680,817.61元,调增其他应付款3,309,621.12元,调减2020年初未分配利润1,628,803.51元;影响2021年合并财务数据:调增营业外支出1,660,028.66元,调增其他应付款4,969,649.78元,调减2021年初未分配利润3,309,621.12元。
5、对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内部交易及内部往来抵消进行调整:调减营业收入21,400.27元,调增营业成本431,096.12元,调增管理费用331,533.19元,调增应付账款784,029.58元。
6、差错更正事项追溯调整影响未分配利润项目,调减未分配利润-6,738,969.18元。
二、前期差错更正的事项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本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一)对202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二)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三)对2021年度母公司资产负债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四)对2021年度母公司利润表报表项目的影响金额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每股收益
(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四、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专项说明
公司聘请的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出具了《关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并发表专项意见认为:公司编制的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规定编制。
五、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公司相应调整前期财务报表。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会对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是基于客观情况公允地反映实际运营和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会计信息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同意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六、其它情况说明
对此次会计差错更正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4、独立董事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806证券简称:*ST银河公告编号:2023-035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
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534,474,380.40元,实收股本为1,099,911,762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导致亏损的主要原因
外部环境方面,受国际安全局势紧张、世界各主要经济体需求放缓、能源紧张企业限电限产等营销,市场活力明显减弱,企业经营业绩普遍下降;内部环境方面,受控股股东违规担保引发的多起诉讼案件的持续影响,部分银行账户和子公司股权仍被冻结,对外融资限制未能缓解,主要子公司四川永星股权被法院判决执行,公司流动资金紧缺困境持续,给日常生产经营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三、应对措施
1、强抓诉讼案件,努力谈判和解,债权资产抵债,全力解决违规担保及资金占用事项
2023年,公司将继续积极应诉,努力通过谈判债务和解、债务收购豁免等方式式解决违规担保责任,通过债权抵债、资产抵债等方式解决资金占用事项,保护公司和中小投资者利益。
2、提升民品市场的开发力度,拓宽产品向产业链上下游延伸
2023年,公司电子元器件业务将大力拓展民用市场,产品向上下游产业链延申,从材料到组件到分系统打通整个产业链条,同时加快技改项目的实施、持续推进工序自动化及各专项任务的开展进度,加大研发投入,优化产业结构,提升生产交付能力和质量保障能力,通过扩大营收、降本增效抵御毛利率下滑风险,继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完善公司相关管理制度,保质保量的完成生产任务,更好的抓住当前国产化替代的机遇。
3、抢机遇,保存量,稳增量
2023年,公司变压器业务继续紧抓“双碳”机遇不放松,继续保持电解铝存量市场的优势地位,发挥公司的品牌效应,大力拓展电力变、新能源、工程服务、海外项目等新兴增量市场,推进多元化市场开发;同时加大新产品研发,促进技改升级,加大市场、技术等人员的引进力度,强化核心队伍建设,确保变压器业务可持续发展。
4、激励经营层,提高企业效益
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完善子公司报批报备制度,建立高效的沟通机制与渠道,确保总部及时掌握各级子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及时指导和调整经营思路。加强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强化内控部门监督作用,同时对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实行激励政策,督促子公司降本增效,提升内部管理质效。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券代码:000806证券简称:*ST银河公告编号:2023-034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部分控股子公司基于日常经营需要,预计在2023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295万元,占2022年末归母净资产的0.24%(绝对值)。
2023年度,本公司与关联方预计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主要有销售产品、采购材料、接受劳务、代收代付水电/物业费及办公场承租与出租服务等。2022年公司实际发生关联交易1,298.67万元。
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刘克洋先生回避表决。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由于本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公司经审计净资产5%,本次关联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及公司2022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计如下: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贵州长征天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法定代表人:高健
注册资本:50,920万人民币
注册住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武汉路临1号
主营业务: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精密模具、机械加工。矿产品开采、加工(在取得许可或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开展经营活动)、销售、进出口业务;有色金属贸易;网络系统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及成果转让;投资管理;对外贸易、对外投资;提供金融、商业信息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2021年末,总资产138,239.40万元,净资产13,325.40万元,2021年度营业收入11,795.5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8,073.32万元(已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董事长刘克洋先生担任该公司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公司与天成控股存在关联关系。
2、苏州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温会召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注册住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59号(港龙蠡和大厦)7016号
主营业务:中富商贸城建设管理;物业管理;企业经营管理;房屋租赁;房产经纪;房地产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批发、零售: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道具、婚纱礼服。工商登记代理代办;销售代理;广告设计、代理;商务代理代办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6,581.63万元,净资产-648.09万元,2022年度营业收入1,681.9万元,净利润120.71万元(未经审计)。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苏州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系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孙公司,天地合明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赵爱银系本公司董事长及实际控制人刘克洋先生的直系亲属,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苏州港龙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履约能力分析:上述企业具备专业的业务人员和业务能力,经营和财务状况正常,具备履约能力和支付能力,能够保证各项业务的正常履行。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经双方协商,上述交易产品以市场定价为依据,该定价依据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议案的关联交易额度,系根据我司及子公司历史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本年度的预计情况测算出的金额,相关协议由我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协商签订。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需要,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未损害公司利益,不会造成公司对关联方的依赖,不会对本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属于公司正常业务,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应予以回避。
2、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的业务范围,定价遵循了市场化原则,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利益,也不构成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且各项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情形,符合监管部门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生物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