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证券代码:000811证券简称:冰轮环境公告编号:2023-010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同向上升□同向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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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市场景气度升高,公司综合竞争力增强,经营业绩提高。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区间约为800万元-1100万元,上年同期为1743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有关本报告期具体情况将在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证券代码:000811证券简称:冰轮环境公告编号:2023-011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股东烟台冰轮控股有限公司、烟台国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之控股股东,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公司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会发生一些产品购销交易,这些交易金额小,占比低,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2023年预计公司与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采购销售商品等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2650万元。
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了该事项,公司2023年4月11日召开的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李增群、杨元桂、刘志军回避了表决,其他全部董事同意该项议案。本关联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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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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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基本情况
1、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西全
注册资本:86293.4983万元
经营范围:氨纶、芳纶系列产品的制造、销售、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服务;纺织品、日用百货、金属材料、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化学危险品)的批发、零售;备案范围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03,313.43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05,809.3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375,012.70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588.69万元。
2、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廖增太
注册资本:313974.6626万元
经营范围:安全生产许可证范围内化学危险品的生产;食品添加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许可证范围内铁路专用线经营;丙烷、正丁烷的带有存储设施的经营、仓储经营(以上经营项目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聚氨酯及助剂、异氰酸酯及衍生产品的开发、技术服务及相关技术人员培训;批准范围内的自营进出口业务;化工产品(仅限化工园区内经营)(不含危险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技术服务咨询。(不含外商投资企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项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20,084,319.8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684,453.38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16,556,548.44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623,362.60万元。
3、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娄江波
注册资本:14640万元
经营范围:生产各种密封板材、金属涂胶板、橡胶件、内燃机气缸密封垫片及附属垫片、发动机隔热罩;密封技术研发、技术咨询;高分子材料的研发、生产;并销售上述自产产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6,670.1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85,769.36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40,428.9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456.58万元。
4、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增群
注册资本:2313.27万元
经营范围:普通机械设备、电子设备、五金交电、建筑材料、金属材料的批发零售;自有房屋租赁、普通机械设备租赁,以自有资金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企业管理咨询、制冷技术咨询、制冷技术服务,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为10,937.15万元,净资产为8,760.40万元。2022年营业收入为1,839.83万元,净利润为5,406.91万元。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上述关联人与公司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泰和新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石川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正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资信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采购、销售商品等关联交易按市场价格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关联交易协议尚未签署,将在实际采购或销售过程中签订有关购销合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采购、销售商品的关联交易,系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产品购销,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公司与关联人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保持独立,上述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预计2023年度与烟台国丰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关联方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该关联交易事项可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意见:董事会审议的《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的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系基于公司业务需要而开展,具有必要性。该等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该交易的书面文件、独立董事意见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4日
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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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15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15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冰轮环境”)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止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冰轮环境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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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并非计算错误。
第二节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基本情况
1、名称: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昆明高新区海源北路与科新路交叉口海源高新天地商业广场1幢21层2108号
3、法定代表人:李双友
4、注册资本:900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000719409800K
6、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8、经营期限:2000年6月15日起
9、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A座15层
10、公司主要股东: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华润深国投投资有限公司、云南兴云投资有限公司、冰轮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华熙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
11、邮编:100142
二、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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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华仁药业91,263,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72%;持有新亚强16,377,4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7.26%;持有德才股份8,250,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25%;此外不存在在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需要减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股份增减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少其在冰轮环境中拥有的权益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冰轮环境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9,350,000股,占冰轮环境股份总额的6.61672%。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情况
自2021年8月14日至2023年4月1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冰轮环境股份12,058,300股,占冰轮环境股份总额的1.61675%,本次减持后红塔创新持股比例为4.99997%。
红塔创新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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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止到2023年04月13日收盘,信息披露义务人仍持有冰轮环境37,291,700股,占上市公司股份总额的4.99997%。前述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及其他任何权利限制。
第五节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2023年4月13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系统买卖冰轮环境股票的行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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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3年04月13日
第八节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署日期:2023年04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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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否□不适用√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是□否□不适用√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否□不适用√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日期:2023年0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