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航锦科技被责令改正 董事长蔡卫东等遭警示

查股网  2025-01-02 08:30  航锦科技(000818)个股分析

  中新经纬1月2日电 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航锦科技”)1月1日发布公告称,辽宁证监局对航锦科技采取责令改正措施,对董事长蔡卫东等出具警示函。

  具体来看,辽宁证监局表示,经查,航锦科技算力设备及芯片销售业务存在核算不准确的情况,导致公司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准确。同时,航锦科技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对部分子公司长期缺乏有效控制。

  辽宁证监局指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以下简称(信披办法)第三条第一款及《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董事长蔡卫东、总经理丁贵宝、财务总监慕继红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信披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一)、(三)项的规定,辽宁证监局决定对航锦科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对蔡卫东、丁贵宝、慕继红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完善内部控制,对信息披露工作进行全面自查,对相关错报及时全面进行更正,充分吸取教训,提高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应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30日内完成整改并向辽宁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航锦科技对此表示,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后,高度重视上述问题,公司将严格按照辽宁证监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并汲取教训,认真进行整改,并在期限内向辽宁证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同时将进一步加强公司和相关责任人对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推动公司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

  航锦科技称,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官网信息显示,航锦科技于1997年在深圳交易所主板上市,证券代码:000818。公司前身是锦西化工总厂,始建于1939年,曾被誉为新中国“化学工业的摇篮”。近年来,公司成功向科技公司转型,覆盖“人工智能、电子、化工”多行业的战略架构基本成型。

  业绩方面,航锦科技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收32.42亿元,同比增长25.2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74.6万元,同比下降55.8%。(中新经纬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