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0820证券简称:神雾节能公告编号:2023-034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3年3月24日,公司收到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2021)赣0112民初7213号之三]。关于新建区政府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雾集团”)之间合同纠纷案,新建区政府已向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申请撤诉。截止目前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法院已裁定撤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4);
2、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长吴浪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选举副董事长吕建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暨变更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3、2023年4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聘请吴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兼任财务总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请公司总经理兼财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
4、报告期内,公司职工监事任焕玲女士因个人原因离职,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2023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刘卉子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3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监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5、公司于2023年4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所持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06)。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持有的76,000,000股公司股票将于2023年5月4日10时至5月5日10时公开拍卖,占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31.85%,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93%;
2023年5月19日武汉璟晖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璟晖”)申请将神雾集团所持公司股份以物抵债,北京一中院裁定将神雾集团所持公司76,000,000股限售股变更登记至申请人武汉璟晖名下,鉴于此次裁定司法划转后武汉璟晖持有的公司股份将触及权益变动,公司于2023年5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神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发生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2023年8月11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于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
截止目前,神雾集团持有公司股份已全部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神雾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减少至162,6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52%,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除本次司法裁定已划转的股份外,神雾集团所持公司的其他股份仍存在被拍卖或司法划转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000820证券简称:神雾节能公告编号:2023-03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建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4)。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
审众环”)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议案,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关于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本次坏账核销遵照且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坏账核销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允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本次坏账核销依据充分,具有合理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20证券简称:神雾节能公告编号:2023-03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34)。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关于子公司核销坏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坏账核销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依据充分;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坏账核销不涉及公司关联方。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坏账核销有关事项。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核销坏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