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查股网  2024-08-30 00:00  神雾节能(000820)个股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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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820证券简称:神雾节能公告编号:2024-053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2024年1月2日,江苏省高院就公司与中行南京分行保证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公司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涉及诉讼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2024年8月16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以0元对价将其在江苏院破产重整过程中取得的武汉君成197.32万股股份转让给中行南京分行,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相关协议和文件、办理工商变更及股权登记手续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拟与中国银行南京分行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2、关于公司控股股东业绩补偿事项,经公司与控股股东函件沟通,神雾集团已书面确认将按照业绩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补偿义务。鉴于神雾集团目前经营情况,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已全部被质押和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股份补偿义务客观上无法履行,则以现金补偿3,246,023,191.98元。目前神雾集团仍在与各债权人、已划转的原质押权人积极沟通债务清偿及业绩补偿方案;公司董事会将持续关注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神雾集团仍持有公司162,600,000股限售股,但该股份已全部被质押、冻结和司法轮候冻结,存在被提起拍卖和强制处理的风险。若其所持公司股份继续被提起拍卖或强制处理,则公司控制权存在变动的风险。公司将持续关注神雾集团股份可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2024年8月2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院拟计划增资扩股引入第三方投资者中清孚尧。中清孚尧将其持有的湖北绿色电力公司100%股权(交易价款3,920万元)增资入股江苏院。同时神雾节能现金出资人民币4200万元。江苏院其他股东(武汉君成、南京旭阳)放弃优先出资权。本次增资扩股事宜完成后,神雾节能预计持有江苏院49.60%的股权,且拥有可支配表决权的股份占江苏院总股本的52.84%(南京旭阳将增资后所持江苏院股份表决权全权委托给神雾节能),仍为江苏院的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暂未完成股权交割和工商变更事项。

  5、2024年8月1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及监事会换届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8月15日召开第四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卉子女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公司将于2024年9月2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候选人提名议案。在换届选举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证券代码:000820证券简称:神雾节能公告编号:2024-050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7人。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建中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单一选聘的方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董事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为公司提供专业服务。审计费用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的实际业务情况、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及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该议案已经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议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9日

  证券代码:000820证券简称:神雾节能公告编号:2024-051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8月18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3人。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宋磊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及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上半年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半年度报告》以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神雾节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9日